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扩展资料:
教师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
教师的岗位的职责义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出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扩展资料:
教师岗位的权利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参考资料:云南教育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一般教员
(1)担任基础课教学工作。
(2)参加艺术实践。
(3)承担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为高级讲师的教学计划做助教辅导工作。
2、讲师
(1)胜任专业及部分理论基础课的教学及学生实践技能的培训、指导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会演出、艺术实践,教学实习,胜任专业技术工作。
(3)承担课程设计,指导教研活动,提出教法研究课题,组织实施教改实验,编写大纲、教材。
(4)班主任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撰写论文及有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得到社会承认。
(6)承担、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通俗来说有以下几点:
1、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
3、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负责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深入了解学生,坚持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精讲多练,重点突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5、结合工作需要,要不断进修,参与科研、培训,提高教学各方面的水平,无论是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
6、关心和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和学习平台,让学生真正去学到东西。
7、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让学生成为“四有”青年,成为国家、社会的栋梁。
扩展资料:
教师的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教师的渊源流变:
教学生知识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我们平时虽然称呼学校里某教师为“某老师”,但这里的“老师”其实是教师这种工作,教书是其基本功能。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直至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等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
老师,是传授知识的人。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老师
1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
3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负责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深入了解学生,坚持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精讲多练,重点突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5结合工作需要,要不断进修,参与科研、培训,提高教学各方面的水平,无论是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
6关心和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和学习平台,让学生真正去学到东西。
7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让学生成为“四有”青年,成为国家、社会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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