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纪委立案调查的一定要给予处分吗
不一定,看情况做判定。纪委立案,是指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违纪达到立案标准。立案后,在调查中一般均能进一步确认违纪证据,会给予纪律处罚。但是,也有在立案调查中,原来的证据被证明不足,免于处分。但是这毕竟是很少的情况。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被追诉前”的时间以起诉书送达人民法院为“被追诉前”的时间界定标准,包括了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
凡在该阶段侦查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时,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没有掌握的行贿行为的,或者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但尚未开展讯问之前,主动交代了行贿行为的,按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认定。
拓展资料
党政纪案件立案以后,要根据事实和情节情况给予被调查人相应的处理结论,不是必须给予纪律处分。如果符合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免予处分的规定,也可以免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立案表明事实基本摸清,预计罪名可成立。
是纪委在综合检查所有的报案证据等诉讼材料之后,初步判定违法犯罪行为真实存在才会采取的行动。
经过查证之后,如果确实有违法乱纪行为,就一定会处分。
扩展资料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立案 百度百科
2014-11-1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纪委立案,是指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违纪达到立案标准。
立案后,在调查中一般均能进一步确认违纪证据,会给予纪律处罚。但是,也有在立案调查中,原来的证据被证明不足,免于处分。
一、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党员,按违纪程度,给予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处分。
二、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应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开除公职。
三、开除公职的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相关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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