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曲有哪些分类?它们有何创作特点?
元杂剧的成就和影响远远超过散曲,因此也有人以“元曲”单指杂剧,元曲也即“元代戏曲”。
从不同角度观察,可以对元杂剧进行不同的分类。有的从曲词风格方面把作家分为“本色”与“文采”两派。这一分析方法在批评那些具有典型特征的作家作品时颇为合宜。
如以关汉卿为本色派的代表,而以王实甫为文采派的典范。但大部分作家作品或以文采兼有本色,或于本色中又倾向文采,依此标准便很难分析。如白朴与马致远的剧作就是如此。
杂剧在本质上属于叙事性文学,从题材类型方面加以划分具有普遍可行性。最早对元剧题材进行归纳分类的是明初人朱权。
他在《太和正音谱》中列有“杂剧十二科”:一曰神仙道化、二曰隐居乐道、三曰披袍秉笏、四曰忠臣烈士、五曰孝义廉洁、六曰叱奸骂谗、七曰逐臣孤子、八曰朴刀杆棒、九曰风花雪月、十曰悲欢离合、十一曰烟花粉黛、十二曰神头鬼面。朱权的十二科有不少交叉,并不严密。
今人对此加以整合,一般分为历史剧、婚姻爱情剧、公案剧、英雄传奇剧和家庭问题剧等几个主要题材类型。
初期特点:这一时期元曲刚从民间的通俗俚语进入诗坛,有鲜明的通俗化口语化的特点和犷放爽朗、质朴自然的情致。元朝立国到灭南宋。作者多为北方人,其中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白朴、张养浩等人的成就最高
中期特点:散曲成为诗坛的主要体裁。从元世祖至元年间到元顺帝后至元年间。这一时期的元曲创作开始向文化人、专业化全面过渡。重要作家有郑光祖、睢景臣、乔吉、张可久等。
末期特点:讲究格律辞藻,艺术上刻意求工,崇尚婉约细腻、典雅秀丽,元成宗至正年间到元末。此时的散曲作家以弄曲为专业,代表作家有张养浩、徐再思等。
- 元杂剧可分为爱情婚姻剧,主要是以爱情为主的戏曲,讲述的都是一些爱情故事。
- 历史剧,主要是以历史为主的戏曲主要讲述的都是从前的一些事情。
- 社会剧,往往在不同程度上描写了现实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揭露各种社会弊端。
- 公案剧,主要就是为百姓申冤惩治,恶人伸张正义。
- 神仙道化剧,对仙道境界的肯定和对人世红尘的否定,表现出元代文人的精神苦闷和心灵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