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与外孙女的关系应该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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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与外孙关系应填写“祖孙关系”。
祖孙关系:是指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单单包括祖父母与孙子女,也包括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外婆与外孙子女属于直系血亲。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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