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就是属于其中的个人财产,主要是和出资方式关系很大,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大,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选择离婚,那么就一定要将房产分割清楚,因为房子是一笔不小的固定资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都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处理,如果一方是婚姻之中的受害者,例如遭受到家暴或者婚内出轨,那么在切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受害方就有权要求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
有很多男生为了表明自己对女生的爱,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写女生的名字,我并不认为这种方式有什么问题,但是我认为两个人一定要对房子的归属权做好声明,这就避免后续产生一系列的麻烦,如果两个人还没有结婚,那么就一定要分清楚,如果两个人不合适选择分手,那么房子处理起来就很麻烦,如果两个人已经结婚了,那么谁写的名字问题都不大。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两人合理的分配,例如夫妻一方在家带孩子并没有工作,但是也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夫妻双方一定要沟通清楚,也不要为了房产证一个名字而争执不休,这样的意义不大,而且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既然两个人选择成为夫妻,那么就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可以,或者同时写两个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