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疾险上架咨询量猛增,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人们还是非常关心重疾险改了什么,给人们带来什么福利。从2月1日开始,各家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必须符合新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疾险新规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轻度疾病,将按照不超过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30%进行赔付.赔付过轻度疾病之后,还可以赔付一次重度疾病,而旧版重疾险只能赔付一次.重疾险新规修改的另外一个重点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尽可能采用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或公认标准、减少主观判断,使重大疾病的认定更清晰、透明。如对恶性肿瘤分级,旧规范仅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恶性肿瘤类别,本次在原定义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