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股票成为ST股票,需要什么条件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把股票风险警示分为两类,一类叫退市风险警示,另外一类称作其他风险警示。当一家上市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时,公司股票简称前就要冠“*ST“字样。如果被实行的是其他风险警示,则其公司股票简称前就会被冠以”ST“字样,成为一只ST股票。
无论交易所在股票前冠以“*ST“、还是”ST“字样,都是为了通过冠以特殊标志使得该部分股票区别于其他股票,从而向证券市场内的交易者发出警示信号。
以下根据上海主板、深圳主板、深圳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对触发ST的情形分述如下。
一、上海主板的ST规则
当(上海主板)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二)【公司治理缺陷】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三)【财务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经营障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司法强制措施】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六)【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其他情形】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二、深圳主板的ST规则
当(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
1、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如果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以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提供的资金计算。
2、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创业板的ST规则
深圳创业板的ST规则与主板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一)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的情形不包括”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这两类情形。
(二)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会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但是不包括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三)触发创业板上市公司ST的违规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金额要在5000万元以上,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要在10%以上。
总之,对沪深主板的上市公司来说,触发ST的情形差别不大,总计包括七大类情形。而对深圳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来说,触发ST的情形与主板略有不同。
以上根据沪深交易所2020年的最新上市规则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