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州一家快递公司做客服,2014年7月入职的,2015年5月底离职,中途并没有签任何协议以及
本人在广州一家快递公司做客服,2014年7月入职的,2015年5月底离职,中途并没有签任何协议以及劳动合同。因为4月开始反复多次跟公司领导反应要辞职,到27号当天总监要我...
本人在广州一家快递公司做客服,2014年7月入职的,2015年5月底离职,中途并没有签任何协议以及劳动合同。因为4月开始反复多次跟公司领导反应要辞职,到27号当天总监要我写辞职报告并与主管做好交接后,第二天开始便不再去上班。本来约定好本月15号去拿工资,15号没有拿到,公司推到18号,18号再去,说我影响了公司制度,要求我写道歉书给全公司道歉,不然不给结算工资。今日去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打电话给负责人,负责人又辩解说是我没有把工作交接好才不给我结算工资,要我现在过去交接才予以结算。因离职以后再重新找了一份工作,是之前公司的下属分部,公司称我这样的做法违规,如果要结工资,就要把道歉信,事情经过都写到公司才能拿钱。
现在很想了解几点
1我这样辞职,到时候如果公司说是我自离不发任何工资,有什么办法吗?
2我辞职以后,到原公司下属单位上班,是违法的吗?
3公司要求我签保密合同,这样有法律支持吗? 展开
现在很想了解几点
1我这样辞职,到时候如果公司说是我自离不发任何工资,有什么办法吗?
2我辞职以后,到原公司下属单位上班,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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