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道义论~
文/Dailei
哲学有种朦胧的美,真得很美!
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 头顶的星空 和 心中的道德律 。
康德怀着心中的道德律,自成一派。他的三大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系统地分别阐述他的知识学、伦理学和美学思想。
《纯粹理性批判》 尤其得到学术界重视,标志着哲学研究的主要方向由本体论转向认识论,是西方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被视为 近代哲学的开端。
自由至上主义的核心主张: 我们每个人都具有自我所有权,我的生命、劳动力、人格只属于我,不是社会整体随意处置的东西。因而,每个人拥有根本的自由权—用自己拥有的东西去做任何事情的权利,只要不妨碍他人。
康德的批判:
我们是 理性的存在 ,能够进行推理、反思;同时也是 意志自由 的存在,能够进行自由行动和选择;正是由于 理性能力和自由能力 使我们变得独特,使我们不仅仅是欲望的存在,将我们与动物性区分开来。
只要我们的行为被生物性、社会性所决定,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他律 ,即根据外在于我而给定的规定性而行动。自由的行动就是 自律的行动 ,即根据我自己所立的法则行动,而非听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
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所带来的后果,而在于 动机 ,即因为该行为本身是正当的而有义务去做,不是因为它是有用的或者能带来便利。
在实际生活中, 义务和倾向 经常同时存在。我们很难弄明白自己的动机,更勿论别人的动机,康德也深知这一点。
但他强调的是将义务的动机剥离开---确保它不被怜悯和同情遮蔽。一旦我们看到义务的动机,就能甄别良善行为的特征,这些特征赋予行为道德价值---即它们的原则,而非结果。
最高的道德原则究竟是什么?按照康德的观点,道德是出于义务而行动,那么义务由何构成? 道德—自由—理性
(道德): 义务 vs. 倾向
(自由): 自律 vs. 他律
(理性): 绝对命令 vs. 假言命令
理性命令意志的两种方式,两种命令。
“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行动。”这种普遍化的道德法则表明了一种强有力的主张:我即将作出的行为是否将我个人的利益和特殊情况置于他人之上。
“你的行动,应把人性,无论你自身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人的人性,始终当作目的而从不当作手段来对待。”
对康德的疑问
康德采用了“很鸡贼”的方法: 误导性真话 。谎言出于保护自己的朋友,误导性真话则是在保护朋友的同时维护说实话的义务,对说实话这一义务心存敬意。
一位5岁女孩患肾炎继发肾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肾透析,等候肾移植。经父母商讨,同意家人进行活体移植。经检查:其母因组织类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纪小也不适宜,其父中年、组织类型符合。
医生与其父商量用为供者,但其父经一番思考决定不做供者,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医生虽不大满意还是按照他的意图做了。
讨论:医生“说谎”道德吗?其父的做法对吗?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