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注册商标有以下条件:
(1)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3)申请的商标要能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
(4)商标要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2、两者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4、适用法律不同: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5、两者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6、两者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注册商标的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