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的核算怎么做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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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核算分为取得借款、期末计息和到期偿还三个阶段。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注意:当取得借款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则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后续期间涉及利息调整的摊销;若取得的借款就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则没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是相同的。
2、期末计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应付利息 (本金×合同利率),
和期借款——利息调整 (倒挤),
注意: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偿还本金,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财务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注意:当取得借款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则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不一致,后续期间涉及利息调整的摊销;若取得的借款就是借款合同约定的数额,则没有“利息调整”,也就意味着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是相同的。
2、期末计息,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应付利息 (本金×合同利率),
和期借款——利息调整 (倒挤),
注意: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偿还本金,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财务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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