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的生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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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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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留下《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下面是我整理的刘禹锡的生平介绍,欢迎大家分享。

生平介绍:

刘禹锡,曾任太子宾客,世称刘宾客。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白居易合称“刘白”。贞元九年,擢进士第,登博学宏词科,从事淮南幕府,入为监察御史。王叔文用事,引入禁中,与之图议,言无不从。转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叔文败,坐贬朗州刺史,在贬官期间,在扬州碰到白居易,白居易写了《醉赠刘二十八使君》,刘禹锡作《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答谢白居易,再道贬朗州司马。落魄不自聊,吐词多讽托幽远。蛮俗好巫,尝依骚人之旨。倚其声作《竹枝词》十余篇,武陵溪洞间悉歌之。居十年,召还。将置之郎署,以作玄都观看花诗涉讥忿,执政不悦,复出刺播州。裴度以母老为言,改连州,徙夔、和二州。久之,征入为主客郎中。又以作重游玄都观诗,出分司东都。度仍荐为礼部郎中,集贤直学士。度罢,出刺苏州,徙汝、同二州,迁太子宾客分司。禹锡素善诗,晚节尤精。不幸坐废,偃蹇寡所合,乃以文章自适。与白居易酬复颇多,居易尝叙其诗曰: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

湖南常德历史学者、收藏家周新国先生《武陵藏珍》记载: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其间写了著名的《汉寿城春望》。湖南常德市委市政府为了纪念朗州司马刘禹锡,现专在柳叶湖边建有“司马楼”。

关于刘禹锡的祖籍,多有争议,有说是洛阳人,有说是彭城(今徐州)人,有说是定州人以及中山无极人。据查有关史料,刘禹锡为匈奴后裔,其七世祖刘亮仕于北魏,随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始改汉姓。父刘绪因避安史之乱,东迁嘉兴,刘禹锡出生于此地,因此刘禹锡“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关于说其“彭城人”,经查此说,出自白居易、权德舆等人之口。那不过是随顺当时“姓卯金者咸彭城”(《史通·邑里》)的习俗罢了。因此“刘禹锡彭城人”说法是不确切的。

说刘禹锡是定州人、中山人以及中山无极人,还得从他七世祖刘亮说起。周汉时期,定州、无极是冀州的属地,无极同时也是定州的属地。刘亮曾任冀州刺史、散骑常侍等职,后北魏迁都洛阳,刘亮全家也随之迁至洛阳。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别集类:“书禹锡本传,称为彭城人,盖举郡望,实则中山无极人,是编亦名中山集,盖以是也。”此外清《畿辅通志》及《中国历史人物辞典》和《中国历史名人辞典》等也都有刊载。经过反复查证和咨询有关专家,刘禹锡祖籍确认为无极,是有据可依的。

人物评价:

《新唐书》:禹锡恃才而废,褊心不能无怨望,年益晏,偃蹇寡所合,乃以文章自适。素善诗,晚节尤精,与白居易酬复颇多。居易以诗自名者,尝推为“诗豪”,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叔文实工言治道,能以口辩移人,既得用,所施为人不以为当。太上久疾,宰臣及用事者不得对,宫掖事秘,建桓立顺,功归贵臣,由是及贬。”

《岁寒堂诗话》:李义山、刘梦得、杜牧之三人,笔力不能相上下,大抵工律诗而不工古诗,七言尤工,五言微弱,虽有佳句,然不能如韦、柳、王、孟之高致也,义山多奇趣,梦得有高韵,牧之专事华藻,此其优劣耳。

《沧浪诗话》:大历后,刘梦得之绝句,张籍、王建之乐府,我所深取耳。

《杜工部草堂诗话》:上自齐梁诸公,下至刘梦得、温飞卿辈,往往以绮丽风花累其正气,其过在于理不胜而词有余也。

《唐音癸签》:禹锡有诗豪之目。其诗气该今古,词总平实,运用似无甚过人,却都惬人意,语语可歌,其才情之最豪者。司空图尝言:禹锡及杨巨源诗各有胜会,两人格律精切欲同;然刘得之易,杨却得之难,入处迥异尔。

《三唐诗品》:五言体杂不一。有如“深春风日净”、“昔听东武吟”等篇,宛转徘徊,取涂乐府;“秋江早望”、“谪居悼往”,则结休允晖。若“水禽残月”,模休文之韵思;“楚望苍然”,结韩卿之茂体。余或放言理,失于音调,未求刻意,累在才多也。《女儿》作楚挽之哀词,《泰娘》谱新声之凄奏,七言此其选矣。《聚蚊》、《百舌》托意深微,亦得乐府遗意。律体独多,莹瑕间采。

哲学成就

刘禹锡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主要著作是《天论》三篇。在宇宙论方面,他的唯物主义思想比柳宗元更进步。关于自然与人的关系,刘禹锡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观点,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他认为,人之所以产生唯心主义思想,是与社会现实有密切关系的。“法大行”的时候,社会上“是为公是,非为公非”,人们就不会产生祸福来自天命的思想;“法大弛”的时候,社会上是非颠倒,人不能胜天,天命论就在人间得到了宣扬的条件;“法小弛”的时候,社会上是非不清,人们就会对天命将信将疑。刘禹锡用社会实践解释天命论产生的根源,是在认识论方面的一个重大贡献。这也是刘禹锡对有神论社会根源的看法。他认为,在法大行的社会里,是为公是,非为公非,蹈道必赏,违善必罚,人们就会说,祸福决定于人的行为,与天没有关系。在法大弛的社会里,是非颠倒过来,赏恒在佞,罚恒在直,人们对不合理的现象找不到解释,就不得不把一切归之于天。他又认为,当“理明”时,人们就不会讲“天命”;当“理昧”时,就不会不讲天命。刘禹锡从法弛和理昧来解释有神论产生的根源,可谓见解独到,他指出神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创造出来的,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他在所写的《天论》三篇中,力求把柳宗元与韩愈的'论战深入下去,进一步探索天人关系问题。他认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自然),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与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点,“交相胜”,“还相用”。人虽不能干预自然界的职能和规律,但却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

尊重自然规律

刘禹锡以自然科学为根据,补充了柳宗元的自然观。在对自然界的认识方面,刘禹锡认为整个自然界充满了有形的物质实体,天地之内不存在无形的东西。他批驳了魏晋玄学和佛教、道教关于“空”、“无”是宇宙本原的理论,认为“空”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空”不能超越物质形体而独立存在。这是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自然观的重大发展。在关于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发展方面,他认为万物的生长、发展是一种自然过程,动植物和人类是天地阴阳之气交互作用产生的。他还认为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有一定规律,宇宙万物是在互相矛盾和互相依存中无穷地运动发展着的。他据此建立了天人关系学说,指出天地万物各有其不同的职能和作用。自然界的职能在于生长繁殖万物,万物在生杀、壮健、衰老的自然发展过程中,遵循强胜弱败的竞争规律;人的职能在于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界所提供的物质资料,进行各种生产活动,向自然界谋取人们生活的需用品。刘禹锡提出:“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天论》上)他认为天不能干预人类社会的“治”或“乱”,人也不能改变自然界的运动规律。他还以科学知识为根据,宣传无神论,批判有神论。

刘禹锡《乌衣巷》鉴赏

乌衣巷

刘禹锡

朱雀桥边野草花,

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刘禹锡诗鉴赏:

东晋遭五胡之乱,迁都金陵(今南京),王、谢等豪族世家,执掌朝政,不思奋发图强,苟且偷安,醉生梦死,竞逐豪奢,享乐腐化。他们在乌衣巷建造起富丽堂皇的宅第,日夜笙歌漫舞不绝,进进出出、来来往往的全是衣冠楚楚、雍容华贵的贵族子弟,门庭极盛,显赫一时。附近的朱雀桥,车水马龙,一派豪华气象。但那已成过去了。现在呢?景象已面目全非。诗人来游时,朱雀桥边已长满了野草,野草丛中,开着几点零星的闲花;乌衣巷口只剩下夕阳残照,昔日的华厦高楼已荡然无存,在断墙残垣的废墟上,早已建起了普通老百姓的住宅,以至当年在王、谢堂前做窠的燕子,飞入寻常百姓家去栖息了。

真是富贵风流,倾刻成空,只落得一片荒凉破败景象。诗人睹物伤怀,不禁发出了深沉的感慨。

但诗人写作这首诗并不单是发思古之幽情,诗中实寄寓着很深沉的借古鉴今的讽刺意味。中唐之世,也和东晋一样,朝廷昏暗,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执政者却苟且偷安,不思振作图强,国势日非,志在革新的诗人,怎能不万分悲愤,他写作《乌衣巷》一诗,实暗示着他对李唐王朝的命运的担忧,对当时执政者如王、谢大世族一类的人物的讽刺和诅咒。

此诗寄寓含蓄,纯借小景点出。开篇两句只就眼前野草、夕阳两种景物进行描写,这两种景物都是富有象征意义的,尽管着墨不多,却把乌衣巷荒凉、没落的情景刻划得栩栩如生,使人不胜兴亡之感。三、四两句,以旧时王谢与寻常百姓对比,通过燕子改换门庭,写出了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这两句用笔巧妙,形象动人,又饱含哲理,因此,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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