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资买车写女方名字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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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朋友买车写对方的名字,分手后要根据赠与的情况来要回车辆的产权。属于有条件赠与的,可以撤销赠与,取回产权。如果是心甘情愿无条件赠与的,则只能和女朋友协商,要回车辆的产权。
男方买车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依据如下: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出钱买车写女方名字属于?
婚前男方出钱买车且仅登记女方个人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分割。因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这样,既然车辆是在婚前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该车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然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当然就不能分割了。但是男方因为买车给自己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男方买车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依据如下: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出钱买车写女方名字属于?
婚前男方出钱买车且仅登记女方个人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分割。因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这样,既然车辆是在婚前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该车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然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当然就不能分割了。但是男方因为买车给自己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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