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工商注册:公司核名难注意以下几点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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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出现,注册公司的人也变得多了。而注册公司中重要的一步就是公司核名,要想名字听起来好记、有特色、大气够吸引,最后还能顺利通过,这点确实有点困难。如果在公司核名过程环节中出现审阅不通过,那不仅仅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更是浪费了不少时间。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下公司核名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核名就不再难了。
公司名称格式:
一般来说,标准的公司制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例如:“XX地区——金金——科技——有限公司”,就是由这样的四段组成,一般来说,四段缺一不可,当然也有特殊情形。
公司名称核准的限制规则: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华”、“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3)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①国务院批准的;
②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③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④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4)如果名字有相同的,是不审核通过的,或者是字不同但是有相同读音的话,这样也是不被审核通过的。
公司名称格式:
一般来说,标准的公司制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例如:“XX地区——金金——科技——有限公司”,就是由这样的四段组成,一般来说,四段缺一不可,当然也有特殊情形。
公司名称核准的限制规则: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华”、“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3)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①国务院批准的;
②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③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④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4)如果名字有相同的,是不审核通过的,或者是字不同但是有相同读音的话,这样也是不被审核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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