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立案和解后可以在派出所结案吗?
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案件都能够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
如果已经刑事立案的,原则上不能调解结案。
一、如果是轻微伤,这属于治安管理案件,可以调解结案。
二、如果已经达到轻伤二级以上,这已经是公诉案件,法律是不允许私了的。
1、警方一般会对嫌疑人取保,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子一般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检方在审查起诉时,肯定会找嫌疑人谈话,以核实案情;
3、轻伤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双方达成刑事谅解书,但这只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而已,并不表示案件就此了结了。如果检方最终决定起诉到法院的,到时嫌疑人必须听通知出席法庭,并接受法庭的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既然已经双方和解的,如果能找找人,在不同阶段可以终止诉讼进程,比如,在公安阶段也可以撤案处理,在检察机关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但这二个办法都有难度。当然,这种案子,就是起诉了,最终也是判处缓刑的。
当时我和被害人一起去的派出所,在里面录的口供,又填的什么诉讼,把我们俩拉到预审那边,在外面做了一会没人问就把我们拉回来了,就放了,走之前派出所民警说程序该是要走下去的,现在已经过3个月了,也没信是年前的事情,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当时我和被害人一起去的派出所,在里面录的口供,又填的什么诉讼,把我们俩拉到预审那边,在外面做了一会没人问就把我们拉回来了,就放了,走之前派出所民警说程序该是要走下去的,现在已经过3个月了,也没信是年前的事情,你说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