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购房政策2022最新
2022年5月15日,海口发布《对于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建康发展的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1、人才引进买房,已落户口人才引进买房享有当地市民相同待遇。
《通知》要求,适用优秀人才刚度住房要求。落户口海南的人才引进在三亚市购买住房,自落户口之日享有当地市民相同待遇。未落户口海南的优秀人才,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在海南无已有住房的,给予自己或家庭主要成员在广东省总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交纳证实,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2、买房贷款,修复省厅二套房商业贷款现行政策,未结清商业贷款购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结清的购二套房不低于40%。
《通知》要求,达到有效买房银行信贷要求。适用购买改进性住房,对申请办理商贷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未结清原来住房借款的,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申请办理公积金房贷购买二手住房,属初次买房或已结清原来公积金房贷的,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通知》修复实行省厅政策,此外已经结清借款,申请办理商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通知》要求,申请办理公积金房贷购买二手住房,属初次买房或已结清原来公积金房贷的,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商住楼出让,2017年9月20日后购买的产品住房 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获得不动产证后可出让。
《通知》要求,改进产品住房市场需求。对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购买的产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的时间为标准,相同),获得不动产证后可出让;2017年9月20日后购买的产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获得不动产证后可出让。
《通知》主要是对转让期限的测算起点开展调节,即从原规范的获得不动产证的时长为起点改成合同书购案时长为起点,在其中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购买的住房,因报备时长已满2年,故获得不动产证后可发售买卖。
2024-12-2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