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分析:在城市规划之中融入电网规划,这样既可以满足电网供电的需要,又可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城市生态发展的要求。因此从协调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关系的角度对城市电网进行规划,可以使电网规划真正成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规划。然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各地方城市规划中的电网专项规划与电网行业发展规划分别由城市规划部门和供电部门编制。这两个部门由于职责和工作侧重点各不相同,因此,两者的规划很难达到真正的协调统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