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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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对着镜子里的镜像,或集体照片中的“我“,讲:“这就是我”。完毕。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问题是:我是什么,我是谁。
试着面对镜子,注视自己一分钟,问:我是谁?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我是我吗?我是什么?我究竟是什么?……
此时会发现,“我是谁”是一个连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问题。如果长时间(超过3分钟)注视追问,会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理崩溃。——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一个令人不敢直视、不敢长期面对的问题,但又是解释人的一切行为的首要问题。
我是谁?简单地讲,“我”就是自己、这一架肉身、这一堆碳水化合物、这一套感觉系统装置。
那么,这一架肉身上的一丝头发是不是“我”?把它拔掉,并不能否定我的存在,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所以,它不是“我”。
我的头发是“我的”头发,是“我的”,是“我”的一个部分,但不是“我”本身;我的头发是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是与我有关系的一个对象,但不是“我”本身。
因此,“我”与“我的”存在区别。
“我”是主体,“我的”是与主体有关系的一切对象。如我的头发、我的四肢、我的衣服、我的房子、我的家人、我的家乡、我的祖国……都是“我的”,但不是“我”。把它们一一去掉,“我”依然存在,所以他们都不是“我”,而是“我的”。
这就是说,“我”与“我的”的区别方法就是:假如将其去掉,如果“我”依然存在,则其只是“我的”而不是“我”;如果“我”不存在,则其必然是“我之为我”的不可分割的构成者。
按照这个区别方法,将我的房子拆掉,我依然是我,没有归宿的我,“我”依然存在。则,我的房子只是“我的”,而不是“我”。
将我的衣服脱掉,我依然是我,裸体的我,没有衣服的我,“我”依然存在。则,我的衣服只是“我的”,而不是“我”。
将我的头脑割掉,我依然是我,没有头的我,身首异处的我(谁敢说不是“我”而是你吗?);
将我的肉身火化掉,我依然是我,在骨灰盒中休息的我。
——就像孔子的肉身已经消失二千多年,但并不妨碍你我参拜孔庙。
无“孔”何来“孔庙”?只有作为主体的“孔子”存在,“孔子的庙”才能存在。虽然“孔子”此时的存在只是作为过去历史中的对象而存在,但也是一种存在。
——将“我的
”一步步去掉,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即便是作为历史中的对象而存在,也是一种存在。
这就是说,“存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当下的存在,即现在;一种是过去历史中的存在,简称史在。无论“现在”还是“史在”都是“实在”。
这意味着,无论你将“我的”怎么去掉,都不能否定“我”的存在性,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即便是一种“史在”。
那么,我到底是什么?
笛卡尔讲:“我思故我在”(l think therefore l am)。直译为“我思考,所以我是”。意思是讲,清除掉所有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东西,最终剩下的“我在怀疑”这件事本身是不可怀疑的。如果连“我在怀疑”也怀疑,恰恰表明“我正在怀疑”,既然是“我正在怀疑”,则证明“我在怀疑”。因此,“我在怀疑”本身是无可置疑的。怀疑是一种思想活动,而思想活动总归是一个思想者在思想,一个怀疑者在怀疑,即,由“怀疑”这件事的存在,得出“怀疑者”的存在。于是,由“我思”得出“我在”,即“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的本意是想表达:思想是“我”的本质,是“我之为我”的根本,“我思想”表明了“我是”,表明了我即是我;我不思想,我就不知道有我,也许我依然存在,但我不知道这种存在,这种存在是不可知的、不能被证明的。所以,“我思”是“我”的根本。由此,笛卡尔把“我思故我在”作为其哲学的第一原理。
问题是,如果不首先证明“我”存在,又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考呢?为什么是“我思”而不是“鱼思”呢?我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而不是“鱼”在思?甚至是鬼神附身?
我认为,按照笛卡尔的思路,清除掉所有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东西,最终剩下的只是“怀疑”本身而不是“我在怀疑”。或者说,最终剩下的只是“思”而不是“我思”。
“我思”是指我在思考,是我的思考,属于“我的”的范畴,而不是“我”的范畴。如果不首先证明“我”存在,又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考呢?只有将“我”与你、他区别开来,才能说明这是“我”在思考,而不是你在思考,或一堆碳水化合物在思考;只有先证明“我”存在,然后才能表明这是“我在思”,即先有“我”,然后才有“我思”;“我思”是我的行为结果,“我”是“我思”的前提条件,没有“我”就不存在“我思”一说;我是主体,“我的”是附加在“我”之上的附属性质。离开“我”这个主体就无法谈“我的”,既然谈“我的”就已经预设了“我”已经存在。
因此, 用“我思”来证明“我在”是因果倒置的逻辑错误,恰恰是“我在”才有或可能有“我思”,即“只有我在才有我思” 。
其实,“我思故我在”只是用我的某个属性(我思)来说明“什么是我”,并没有揭示出我的本质以定义“我是什么”。
那么,“我”究竟是什么?
人有自我意识,凭感觉经验,我们都知道“我”存在,而且是在物理时空中的“现在”,但却说不出那个纯粹的自“我”是什么。我们感觉经验到的一切都仅仅是“我的”而不是“我”,没有纯粹“我”的具体物,没有纯粹“我”的具体所指。一旦给“我”添加一丝内容、一点性质就会成为“我的”某某内容,“我的”某某性质,都是“我的”而不是“我”。如此一来,去掉“我的”,纯粹的“我”就只剩下一个抽象到极端的纯粹对象,一个只存在于观念中的虚在对象;除掉“我的”,在物理时空中就找不到“我”了。可是,我们都知道“我”在物理时空中是存在的,“我”是一个实在的对象。这显然有问题。
看来,一步步去掉“我的”,并不能呈现出一个独立存在的“我”,并不能找到一个实在的“我”,反而失去实在的“我”。
也就是说,纯粹的“我”只是观念中的一种虚在对象,就像“点线面”一样,如果不跟具体物的形状相对应,“点线面”就没有理论意义。同理,“我” 如果不跟“我的”相对应也将失去现实意义,变成“上帝”这样的纯粹虚在对象。
这意味着“我”和肯定我存在的“我的”是无法分开、不可分离的;“我”是“我的”的主词,“我的”的逻辑前提;“我的”是“我”的具体内容,是“我”的构成部分。
认识是由已知到未知,要定义一个对象,只能用已知的来定义未知的。我们已知的只有感觉到、经验到的“我的”而没有“我”。这样,我们只能用“我的”来定义“我”。
我的就是我的,同语反复,“我的”就是“我”的,每一个“我的”无一例外都是“我”的,每一个“我的”无一例外都是“我”的构成部分,但不是“我”的全部。否则,若我的ABCD就是“我”的全部,那么我的EFGH就被排除在“我”之外,就不是“我的”。这就违背了“‘我的’就是‘我’的”的基本原理,就违背了“同一律”。换言之,所有“我的”都是“我”的,“我”就置于所有“我的”之中,所有“我的”都蕴含着“我”,“我”就蕴含在所有“我的”之中。
我是什么? “我”是“我的”的总和 。
——这便是“我”的定义,一个由已知到未知的定义,一个由元素"我的"构成的集合“我”。
有了这个定义,我们不妨反过来,再添加上“我的”。
添加上“我的”头颅、内脏、手指……我是什么?我是这一架肉身。——这是物理意义上的“我”。
如果再添加上“我的”衣服、房子、家园、星球、宇宙,我是什么?我是生活在一定自然环境中的鲜活生命。——这是生物意义上的“我”。
如果再添加上“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母语、习惯、思维、理想……我是什么?我是生活在一定文化环境中的文化意义上的“我”。
“我”在哪里?“我”在“我的”里,“我”置身于“我的”之中,“我”是“我的”的总和。
当然,“我的”也可能是你的、她的、大家的;我的星球也是你的星球,我的母语也是你的母语,甚至,我的躯体也是你的躯体。
——我的子宫是我身体的组成部分,子宫是“我的”,同样,我的受精卵、胚胎当然也是“我的”,我的婴儿、我的子女自然也是“我的”(母子一体)。所以说,我的躯体也是你的躯体。
如果我的某某是你的某某,则你我便具有共同的部分,或说,我中有你的,你中有我的。——我是您的子女,则您是我的父母;我是您的亲朋,则您是我的亲朋;在地球村中,我是您的邻居,则您也是我的邻居;远古的非洲古猿是我的祖先也是你的祖先,如此等等。人与人的关系是名符其实的血脉相连,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真正的水乳交融。
当然,很多“我的”并非是天然具有、命中注定。
你是我的同学吗?只不过在一个班里呆过而已,我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个人啦;你是我的老师吗?教书是你养家糊口的职业罢了;你俩是我的父母吗?我只不过是你俩一夜快活的结果而已——我和你有什么关系?没有。你是你,我是我,你不是我的什么,我也不是你的什么。
这是我的家吗?像牢笼一样,我早就想逃离了;那是我的故乡吗?我只不过在那里痛苦地呆过几年而已;这是我的城市吗?到处都是坑蒙拐骗——这一切跟我有何关系?毛的关系,都不属于我,都不是我的。
这就是说,对于不同的个人而言,“我的”是不同的;即便是同一个人,不同时期“我的”也不同。“我的”是变化的,是生成或消失中的,是不固定的。“我的”并不一定是天然具有、命中注定;“我的”可多可少、可大可小。然而,由于“我”置于“我的”之中,是“我的”的总和,则“我”也可大可小; “我的”有多大,“我”就有多大;“我的”有多小,“我”就有多小 。
“我”可以很小,小到只是一堆碳水化合物,一架行尸走肉。此为“小我”。
“我”也可以很大,大到在空间上包容整个宇宙,在时间上贯穿整个文明史。此为“大我”。
总之,“我的”的大小决定了“我”的大小。
当我感觉这世上的一切皆与我无关,我对一切漠不关心,那么“我的”就不能扩大,“我”最终就剩下这一架肉身,这一堆碳水化合物。
相反,当我感觉到:
我没有朋友,只有对手;
我没有贵人,只有仇人;
我没有妻子,只有贱人;
我没有子女,只有败家子;
我没有父母,只有老不死的;
……
那么,我将是怎样的我呢?
我也拥有很多“我的”:我的对手、我的仇人、我的败家子等等。但是,这部分“我的”威胁着另一部分“我的”,这部分“我的”否定另一部分“我的”,整体的“我”的能量被一点一点地削弱,“我”被一步一步否定。显然,“我的”不仅有数量大小之分,也有能量(或质量)的正负性之分。其中,负能量的“我的”是对“我”的否定,正能量的“我的”是对“我”的肯定。
我是我的的总和:负能量的“我的”必然使和减少,是对“我”的否定;正能量的“我的”才能使和增加,是对“我”的肯定。
这样,由“我的”的数量和正负性便完整地构成了“我”、确定了“我”、定义了“我”。
我是什么?我是我的的总和。
由这个定义可以推出很多有趣的定律:
我对了,世界就对了;
我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自爱的最大化就是博爱;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天人合一;
……
这些续集,就由大家去畅想吧。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问题是:我是什么,我是谁。
试着面对镜子,注视自己一分钟,问:我是谁?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我是我吗?我是什么?我究竟是什么?……
此时会发现,“我是谁”是一个连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问题。如果长时间(超过3分钟)注视追问,会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理崩溃。——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一个令人不敢直视、不敢长期面对的问题,但又是解释人的一切行为的首要问题。
我是谁?简单地讲,“我”就是自己、这一架肉身、这一堆碳水化合物、这一套感觉系统装置。
那么,这一架肉身上的一丝头发是不是“我”?把它拔掉,并不能否定我的存在,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所以,它不是“我”。
我的头发是“我的”头发,是“我的”,是“我”的一个部分,但不是“我”本身;我的头发是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是与我有关系的一个对象,但不是“我”本身。
因此,“我”与“我的”存在区别。
“我”是主体,“我的”是与主体有关系的一切对象。如我的头发、我的四肢、我的衣服、我的房子、我的家人、我的家乡、我的祖国……都是“我的”,但不是“我”。把它们一一去掉,“我”依然存在,所以他们都不是“我”,而是“我的”。
这就是说,“我”与“我的”的区别方法就是:假如将其去掉,如果“我”依然存在,则其只是“我的”而不是“我”;如果“我”不存在,则其必然是“我之为我”的不可分割的构成者。
按照这个区别方法,将我的房子拆掉,我依然是我,没有归宿的我,“我”依然存在。则,我的房子只是“我的”,而不是“我”。
将我的衣服脱掉,我依然是我,裸体的我,没有衣服的我,“我”依然存在。则,我的衣服只是“我的”,而不是“我”。
将我的头脑割掉,我依然是我,没有头的我,身首异处的我(谁敢说不是“我”而是你吗?);
将我的肉身火化掉,我依然是我,在骨灰盒中休息的我。
——就像孔子的肉身已经消失二千多年,但并不妨碍你我参拜孔庙。
无“孔”何来“孔庙”?只有作为主体的“孔子”存在,“孔子的庙”才能存在。虽然“孔子”此时的存在只是作为过去历史中的对象而存在,但也是一种存在。
——将“我的
”一步步去掉,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即便是作为历史中的对象而存在,也是一种存在。
这就是说,“存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当下的存在,即现在;一种是过去历史中的存在,简称史在。无论“现在”还是“史在”都是“实在”。
这意味着,无论你将“我的”怎么去掉,都不能否定“我”的存在性,我依然是我,“我”依然存在,即便是一种“史在”。
那么,我到底是什么?
笛卡尔讲:“我思故我在”(l think therefore l am)。直译为“我思考,所以我是”。意思是讲,清除掉所有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东西,最终剩下的“我在怀疑”这件事本身是不可怀疑的。如果连“我在怀疑”也怀疑,恰恰表明“我正在怀疑”,既然是“我正在怀疑”,则证明“我在怀疑”。因此,“我在怀疑”本身是无可置疑的。怀疑是一种思想活动,而思想活动总归是一个思想者在思想,一个怀疑者在怀疑,即,由“怀疑”这件事的存在,得出“怀疑者”的存在。于是,由“我思”得出“我在”,即“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的本意是想表达:思想是“我”的本质,是“我之为我”的根本,“我思想”表明了“我是”,表明了我即是我;我不思想,我就不知道有我,也许我依然存在,但我不知道这种存在,这种存在是不可知的、不能被证明的。所以,“我思”是“我”的根本。由此,笛卡尔把“我思故我在”作为其哲学的第一原理。
问题是,如果不首先证明“我”存在,又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考呢?为什么是“我思”而不是“鱼思”呢?我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而不是“鱼”在思?甚至是鬼神附身?
我认为,按照笛卡尔的思路,清除掉所有不可靠的、值得怀疑的东西,最终剩下的只是“怀疑”本身而不是“我在怀疑”。或者说,最终剩下的只是“思”而不是“我思”。
“我思”是指我在思考,是我的思考,属于“我的”的范畴,而不是“我”的范畴。如果不首先证明“我”存在,又怎么知道是“我”在思考呢?只有将“我”与你、他区别开来,才能说明这是“我”在思考,而不是你在思考,或一堆碳水化合物在思考;只有先证明“我”存在,然后才能表明这是“我在思”,即先有“我”,然后才有“我思”;“我思”是我的行为结果,“我”是“我思”的前提条件,没有“我”就不存在“我思”一说;我是主体,“我的”是附加在“我”之上的附属性质。离开“我”这个主体就无法谈“我的”,既然谈“我的”就已经预设了“我”已经存在。
因此, 用“我思”来证明“我在”是因果倒置的逻辑错误,恰恰是“我在”才有或可能有“我思”,即“只有我在才有我思” 。
其实,“我思故我在”只是用我的某个属性(我思)来说明“什么是我”,并没有揭示出我的本质以定义“我是什么”。
那么,“我”究竟是什么?
人有自我意识,凭感觉经验,我们都知道“我”存在,而且是在物理时空中的“现在”,但却说不出那个纯粹的自“我”是什么。我们感觉经验到的一切都仅仅是“我的”而不是“我”,没有纯粹“我”的具体物,没有纯粹“我”的具体所指。一旦给“我”添加一丝内容、一点性质就会成为“我的”某某内容,“我的”某某性质,都是“我的”而不是“我”。如此一来,去掉“我的”,纯粹的“我”就只剩下一个抽象到极端的纯粹对象,一个只存在于观念中的虚在对象;除掉“我的”,在物理时空中就找不到“我”了。可是,我们都知道“我”在物理时空中是存在的,“我”是一个实在的对象。这显然有问题。
看来,一步步去掉“我的”,并不能呈现出一个独立存在的“我”,并不能找到一个实在的“我”,反而失去实在的“我”。
也就是说,纯粹的“我”只是观念中的一种虚在对象,就像“点线面”一样,如果不跟具体物的形状相对应,“点线面”就没有理论意义。同理,“我” 如果不跟“我的”相对应也将失去现实意义,变成“上帝”这样的纯粹虚在对象。
这意味着“我”和肯定我存在的“我的”是无法分开、不可分离的;“我”是“我的”的主词,“我的”的逻辑前提;“我的”是“我”的具体内容,是“我”的构成部分。
认识是由已知到未知,要定义一个对象,只能用已知的来定义未知的。我们已知的只有感觉到、经验到的“我的”而没有“我”。这样,我们只能用“我的”来定义“我”。
我的就是我的,同语反复,“我的”就是“我”的,每一个“我的”无一例外都是“我”的,每一个“我的”无一例外都是“我”的构成部分,但不是“我”的全部。否则,若我的ABCD就是“我”的全部,那么我的EFGH就被排除在“我”之外,就不是“我的”。这就违背了“‘我的’就是‘我’的”的基本原理,就违背了“同一律”。换言之,所有“我的”都是“我”的,“我”就置于所有“我的”之中,所有“我的”都蕴含着“我”,“我”就蕴含在所有“我的”之中。
我是什么? “我”是“我的”的总和 。
——这便是“我”的定义,一个由已知到未知的定义,一个由元素"我的"构成的集合“我”。
有了这个定义,我们不妨反过来,再添加上“我的”。
添加上“我的”头颅、内脏、手指……我是什么?我是这一架肉身。——这是物理意义上的“我”。
如果再添加上“我的”衣服、房子、家园、星球、宇宙,我是什么?我是生活在一定自然环境中的鲜活生命。——这是生物意义上的“我”。
如果再添加上“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母语、习惯、思维、理想……我是什么?我是生活在一定文化环境中的文化意义上的“我”。
“我”在哪里?“我”在“我的”里,“我”置身于“我的”之中,“我”是“我的”的总和。
当然,“我的”也可能是你的、她的、大家的;我的星球也是你的星球,我的母语也是你的母语,甚至,我的躯体也是你的躯体。
——我的子宫是我身体的组成部分,子宫是“我的”,同样,我的受精卵、胚胎当然也是“我的”,我的婴儿、我的子女自然也是“我的”(母子一体)。所以说,我的躯体也是你的躯体。
如果我的某某是你的某某,则你我便具有共同的部分,或说,我中有你的,你中有我的。——我是您的子女,则您是我的父母;我是您的亲朋,则您是我的亲朋;在地球村中,我是您的邻居,则您也是我的邻居;远古的非洲古猿是我的祖先也是你的祖先,如此等等。人与人的关系是名符其实的血脉相连,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真正的水乳交融。
当然,很多“我的”并非是天然具有、命中注定。
你是我的同学吗?只不过在一个班里呆过而已,我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个人啦;你是我的老师吗?教书是你养家糊口的职业罢了;你俩是我的父母吗?我只不过是你俩一夜快活的结果而已——我和你有什么关系?没有。你是你,我是我,你不是我的什么,我也不是你的什么。
这是我的家吗?像牢笼一样,我早就想逃离了;那是我的故乡吗?我只不过在那里痛苦地呆过几年而已;这是我的城市吗?到处都是坑蒙拐骗——这一切跟我有何关系?毛的关系,都不属于我,都不是我的。
这就是说,对于不同的个人而言,“我的”是不同的;即便是同一个人,不同时期“我的”也不同。“我的”是变化的,是生成或消失中的,是不固定的。“我的”并不一定是天然具有、命中注定;“我的”可多可少、可大可小。然而,由于“我”置于“我的”之中,是“我的”的总和,则“我”也可大可小; “我的”有多大,“我”就有多大;“我的”有多小,“我”就有多小 。
“我”可以很小,小到只是一堆碳水化合物,一架行尸走肉。此为“小我”。
“我”也可以很大,大到在空间上包容整个宇宙,在时间上贯穿整个文明史。此为“大我”。
总之,“我的”的大小决定了“我”的大小。
当我感觉这世上的一切皆与我无关,我对一切漠不关心,那么“我的”就不能扩大,“我”最终就剩下这一架肉身,这一堆碳水化合物。
相反,当我感觉到:
我没有朋友,只有对手;
我没有贵人,只有仇人;
我没有妻子,只有贱人;
我没有子女,只有败家子;
我没有父母,只有老不死的;
……
那么,我将是怎样的我呢?
我也拥有很多“我的”:我的对手、我的仇人、我的败家子等等。但是,这部分“我的”威胁着另一部分“我的”,这部分“我的”否定另一部分“我的”,整体的“我”的能量被一点一点地削弱,“我”被一步一步否定。显然,“我的”不仅有数量大小之分,也有能量(或质量)的正负性之分。其中,负能量的“我的”是对“我”的否定,正能量的“我的”是对“我”的肯定。
我是我的的总和:负能量的“我的”必然使和减少,是对“我”的否定;正能量的“我的”才能使和增加,是对“我”的肯定。
这样,由“我的”的数量和正负性便完整地构成了“我”、确定了“我”、定义了“我”。
我是什么?我是我的的总和。
由这个定义可以推出很多有趣的定律:
我对了,世界就对了;
我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自爱的最大化就是博爱;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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