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将列举20种公文改错的常见错误。下面列举标题,正文,主送机关,附件,成文,抄送单位中的常错点。
1.秘密程度:公文具有公布性、普发性公文,如通知、通报、公告、通告等文种没有秘密程度。
2.发文机关标识要与标题中出现的发文机关以及落款中的成文单位保持一致。
3.发文字号:要注意机关代字“国发”、年份、序号号的数序不能颠倒
4.年份要括起来,但要用“〔〕”不是“[]”,也不是“()”
5.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2010”写成“10”
6.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
7.签发人: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8.标题: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放在发文机关前面。
9.文种:
♬文种与内容中相矛盾,如标题是“××××的通告”,正文中却出现了“特通知如下”的情况,应以正文中的文种为准。
♬标题中只有出现法律法规的情况才加书名号,如“上海市关于转发《××意见》的通知”中书名号应去掉。
10.主送机关的个数问题,上行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下行文一般两个以上主送机关,而一些普法性公文因主送机关太多而予以省略。
11.主送机关:在不是联合发文的情况下 ,主送机关不能同时主送党政
12.主送机关两个以上的写法:“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注意标点的用法,同类不同项用顿号,不同类不同项用逗号;排列顺序依次是政府、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社会团体。四是主送机关要顶格写
13.主送机关下行文的主送机关是其下级,上行文的主送机关是其上级。
14.正文:一是层级序数依次是“一、”“(一)”“1.”“(1)”。
15.正文中注意人称的用法,如第一人称应该是“我市”,不能是“该市”。
16.正文中杜绝模糊语言,不能出现明天、去年等指代不明词,应写上具体的年月日,且是阿拉伯数字书写。
17.附件:附件没有书名号,后面不加句号。
18.成文单位:要与发文机关标识、标题中发文机关一致。
19.成文日期: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用汉字小写。
20.抄送机关:不越级抄,不抄下级。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