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其他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我校2023年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以即将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的同学:7月20日—9月20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