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房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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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认定第三套房子? 现在想买第三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的.1 房子的套数是要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在本市房管局查询认定的.2 ,第二套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已签订合同,开始还贷,但房产证还未办理)应该已对房屋预售合同备案.3 没有贷款的房子,银行是没有备案.但你去贷款时银行会先咨询你先告诉你有欺骗行为有问题自己负责。4 如果用第一套房子(价值30万)做抵押贷款15万,自己去找银行费用一般不用.利率大约工.44%...5 如果把第一套房子赠与你的父母,把房产证进行更名,或者进行买卖更名,要交多少税费..税费要根据房产评估价.面积..以前购房发票.等才能计算出来的.资料不足,无法计算.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望能小小帮到你
问题二:购买第三套房还能贷款吗?房产认定怎么算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
2、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
3、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问题三:如何界定三套房? 通过数银在线贷款超市得知,现在银行判定二套房有七种情况,其中: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所以,LZ如果,将第一套贷款结清的房产出售,在银行贷款记录中有首套房贷记录。二套房虽是全额付清,但未出售,所以在房屋福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二套房。故再买房是算三套房的。
但如果,LZ是将全额付清的二套房出售,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没有二套房,那在购房是可以按二套房算的。
问题四:如何叫第三套房贷款 1、根据房贷新政,第几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目前拥有的有产权的住房的套数。
如果你尚未成年,你父母只有你一个未成年子女,则你与你的父母三人算一个家庭。计算房屋套数,是按你们三人名下的住房(需有产权)套数之和为标准的。
你父母的父母(即你的祖父祖母)属于另一个家庭,不纳入你们家庭名下。
如果你已成年,则你们三代人属于三个家庭。
2、估计你父母目前还没有签订两套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如果你父母名下现在没有其他房产,则你父亲立即买房并贷款,属于第一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20%,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如果你父母名下现有一套房,立即买房并贷款,属于第二套房,首付50%,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
如果该两套定向商品房,你父母已领了产权证(或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网上备案鉴证)则你父母至少就已有两套房了,再买房,属于第三套房,不允许贷款。
3、两套定向商品房的产权人写谁的问题:
银行对第几套房的认定是在审批贷款时确定的,一旦确定并放款后,即使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又买了房子,不影响前面已贷款的房屋的贷款政策。
所以,如果你父母想买的房子已经看中,而定向商品房还没有签合同,你们可以抓紧时间,在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之前,落实好拟买的外面开发商楼盘的房子的贷款,等贷款放下来后,再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就没有问题了。
如果不能在贷款后再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那么,这两套定向商品房写在谁的名下,你们可以按照我上面写的住房套数确认标准,考虑具体放在谁的名下。
3、公积金账户资金的问题
购房后,可凭购房发票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上截止购房日的账面余额,即你父亲购房后,可一次性从公积金账户提取至少7w元现金。以后,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可用来每年一次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但只能直接划到银行账户还贷,不能提取现金。所以每月的还贷资金需要另外筹钱归还,不能依赖公积金。
4、贷款资金的问题
首套房,首付20%,最高可贷款80%(64万)。如果你父母都有公积金,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40万,剩余24万可申请商业贷款;如果只有你父亲有公积金,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30万,剩余34万可申请商业贷款。
第二套房,首付50%,最高可贷款40万。
第三套房,不能贷款。
5、每月还贷额
假设贷款64万,其中30万公积金贷款,34万商业贷款:
贷款期限15年,每月还贷约5050元;
贷款期限20年,每月还贷约4200元;
贷款期限25年,每月还贷约3740元;
贷款期限30年,每月还贷约3400元。
6、贷款期限的确定:
65-你父亲的年龄
7、家庭收入和每月还贷额的关系问题
每月还贷额≤家庭月收入的50%
即:如果每月需还贷5000元,则家庭月收入(含你父母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共同收入)需达到1万元以上。
就说这么多吧,你需要了解的情况应该都说到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问题五:关于第三套房的认定 如果加上你父母任意一方的名字,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第三套房屋。
问题六:怎么认定第三套房 你这种情况再买一套的话,那就已经算是第三套的了,如果要贷款买房子的话,那就让你先生把跟弧母合名的那套房子退出来,再去申请二套款,不然就一次性付款买下来后再做纯抵
问题七:怎样认定三套房 通过数银在线贷款超市得知,现在银行判定二套房有七种情况,其中: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所以,LZ如果,将第一套贷款结清的房产出售,在银行贷款记录中有首套房贷记录。二套房虽是全额付清,但未出售,所以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二套房。故再买房是算三套房的。
但如果,LZ是将全额付清的二套房出售,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没有二套房,那在购房是可以按二套房算的。
问题八:购买第三套房还能贷款吗?房产认定怎么算 贷款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九:2015上海购房政策如何认定二套房、三套房? 20分 上海二套房的定义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第二套房的定义主要认定条件: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认房认贷”:
认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
解释:即主借款人及所有共有权人名下,在房管局所能查到的房产不能超过一处,这里要注意,是以家庭为单位,即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以户口簿为一个查询单元,但夫妻无论是否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一方名下已有房产,再买即算二套。但已经买卖过户给别人的则不再计算。(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无论商业还是公积金),即使已买卖过户,仍认定为二套。
解释: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
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申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三套房认定同二套房。
问题十:第三套房是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认定 这有很多种。如果个人以前有两套房子,不管现在已经完清贷款并且出售了的还是没有出售,只要有这样的记录。那么现在又去买的话就是属于第三套。不管以前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 都会按照三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不过最好的话去 *** 机构咨询一下。
问题二:购买第三套房还能贷款吗?房产认定怎么算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
2、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
3、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问题三:如何界定三套房? 通过数银在线贷款超市得知,现在银行判定二套房有七种情况,其中: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所以,LZ如果,将第一套贷款结清的房产出售,在银行贷款记录中有首套房贷记录。二套房虽是全额付清,但未出售,所以在房屋福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二套房。故再买房是算三套房的。
但如果,LZ是将全额付清的二套房出售,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没有二套房,那在购房是可以按二套房算的。
问题四:如何叫第三套房贷款 1、根据房贷新政,第几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目前拥有的有产权的住房的套数。
如果你尚未成年,你父母只有你一个未成年子女,则你与你的父母三人算一个家庭。计算房屋套数,是按你们三人名下的住房(需有产权)套数之和为标准的。
你父母的父母(即你的祖父祖母)属于另一个家庭,不纳入你们家庭名下。
如果你已成年,则你们三代人属于三个家庭。
2、估计你父母目前还没有签订两套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如果你父母名下现在没有其他房产,则你父亲立即买房并贷款,属于第一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20%,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如果你父母名下现有一套房,立即买房并贷款,属于第二套房,首付50%,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
如果该两套定向商品房,你父母已领了产权证(或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网上备案鉴证)则你父母至少就已有两套房了,再买房,属于第三套房,不允许贷款。
3、两套定向商品房的产权人写谁的问题:
银行对第几套房的认定是在审批贷款时确定的,一旦确定并放款后,即使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又买了房子,不影响前面已贷款的房屋的贷款政策。
所以,如果你父母想买的房子已经看中,而定向商品房还没有签合同,你们可以抓紧时间,在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之前,落实好拟买的外面开发商楼盘的房子的贷款,等贷款放下来后,再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就没有问题了。
如果不能在贷款后再签订定向商品房的购房合同,那么,这两套定向商品房写在谁的名下,你们可以按照我上面写的住房套数确认标准,考虑具体放在谁的名下。
3、公积金账户资金的问题
购房后,可凭购房发票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上截止购房日的账面余额,即你父亲购房后,可一次性从公积金账户提取至少7w元现金。以后,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可用来每年一次提前归还贷款本金,但只能直接划到银行账户还贷,不能提取现金。所以每月的还贷资金需要另外筹钱归还,不能依赖公积金。
4、贷款资金的问题
首套房,首付20%,最高可贷款80%(64万)。如果你父母都有公积金,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40万,剩余24万可申请商业贷款;如果只有你父亲有公积金,则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30万,剩余34万可申请商业贷款。
第二套房,首付50%,最高可贷款40万。
第三套房,不能贷款。
5、每月还贷额
假设贷款64万,其中30万公积金贷款,34万商业贷款:
贷款期限15年,每月还贷约5050元;
贷款期限20年,每月还贷约4200元;
贷款期限25年,每月还贷约3740元;
贷款期限30年,每月还贷约3400元。
6、贷款期限的确定:
65-你父亲的年龄
7、家庭收入和每月还贷额的关系问题
每月还贷额≤家庭月收入的50%
即:如果每月需还贷5000元,则家庭月收入(含你父母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的共同收入)需达到1万元以上。
就说这么多吧,你需要了解的情况应该都说到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问题五:关于第三套房的认定 如果加上你父母任意一方的名字,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第三套房屋。
问题六:怎么认定第三套房 你这种情况再买一套的话,那就已经算是第三套的了,如果要贷款买房子的话,那就让你先生把跟弧母合名的那套房子退出来,再去申请二套款,不然就一次性付款买下来后再做纯抵
问题七:怎样认定三套房 通过数银在线贷款超市得知,现在银行判定二套房有七种情况,其中: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所以,LZ如果,将第一套贷款结清的房产出售,在银行贷款记录中有首套房贷记录。二套房虽是全额付清,但未出售,所以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二套房。故再买房是算三套房的。
但如果,LZ是将全额付清的二套房出售,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没有二套房,那在购房是可以按二套房算的。
问题八:购买第三套房还能贷款吗?房产认定怎么算 贷款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九:2015上海购房政策如何认定二套房、三套房? 20分 上海二套房的定义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第二套房的定义主要认定条件: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认房认贷”:
认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
解释:即主借款人及所有共有权人名下,在房管局所能查到的房产不能超过一处,这里要注意,是以家庭为单位,即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以户口簿为一个查询单元,但夫妻无论是否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一方名下已有房产,再买即算二套。但已经买卖过户给别人的则不再计算。(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无论商业还是公积金),即使已买卖过户,仍认定为二套。
解释: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
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申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三套房认定同二套房。
问题十:第三套房是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认定 这有很多种。如果个人以前有两套房子,不管现在已经完清贷款并且出售了的还是没有出售,只要有这样的记录。那么现在又去买的话就是属于第三套。不管以前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 都会按照三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不过最好的话去 *** 机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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