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理念是什么?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本课程持后一种观点。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 人身保险为什么用给付,而不用赔偿? a. 人的身体生命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 b. 人身保险有的险种具有返还的储蓄性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1、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保险人利用保费收取与赔款和给付保险金之间的时差性,将集中起来的保险基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保值或增值,以弥补保险经营的亏损。 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2、防灾防损职能: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