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税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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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定义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x0d\x0a\x0d\x0a1.成本和费用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收入而耗费的各项费用。 \x0d\x0a\x0d\x0a2.损失类 \x0d\x0a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损失及其他项目、投资损失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的损失;(2)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3)非常损失;(4)赔偿金;(5)投资损失。 \x0d\x0a\x0d\x0a3.税金类 \x0d\x0a指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x0d\x0a\x0d\x0a4.其他支出类 \x0d\x0a指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外的,其他有关的合理支出。例如公益事业或救济方面的捐赠,以及按税法规定缴纳的有关税收。\x0d\x0a\x0d\x0a这些项目应满足基本条件: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判断的基本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合法性、配比性、确定性。\x0d\x0a二:增值税可扣除吗?已交增值税不属扣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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