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暖气费收费标准
北京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建筑收费标准: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即:用户**=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基本热价
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等于每吉焦44.45元。
公共建筑收费标准:本市公建实施按热计量收费后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标准为每个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标准为0.16元每千瓦时(44.45元/吉焦),按用热量征收。
供热费
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是主要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人员、房屋等一切的相关费用。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取暖费的标准,按照居民建筑来收价的话,一般都是在每一平米12块钱的进行考虑的,如果是燃煤之类的取暖设施的话,一般为七块钱一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