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一般是多少
贷款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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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贷款通则》: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第十二条 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