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归纳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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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归纳法一般指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类中每一对象(或子类)都具有或不具有某一属性为前提,推出以该类对象全部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为结论的归纳推理。
特点
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无一遗漏地考察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断定了该类中每一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结论断定的是整个这类事物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也就是说,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和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完全相同。因此,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只要前提真实,形式有效,结论必然真实。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前提蕴涵结论的必然性推理。
扩展资料
作用:
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主要有二:
一是具有认识作用。虽然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和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相同,但它仍然可以提供新知识。这是因为,它的前提是个别性知识的判断,而结论则是一般性知识的判断,也就是说,完全归纳推理能使认识从个别上升到一般。
二是具有论证作用。由于完全归纳推理是一种前提蕴涵结论的必然性推理,因而人们常常用它来证明论点,反驳谬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完全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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