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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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研究生的弊端主要体现在毕业之后,择业的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考生在毕业之后需要到自己签订合同的单位进行工作,不具备自主择业的权利,如果毕业生在毕业之后没有按照签订协议回到原单位进行工作,则需赔偿一部分的违约金。定向培养研究生一般选用的是合同制的方法,在录取研究生之前,招生的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和研究生之间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来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且办理公证,在没有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培养单位没有资格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研究生的有利之处是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弊端是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定向培养研究生属于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一部分,是为特定地区、部门或单位,招收和培养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其弊端主要是毕业后不能参加就业派遣,在择业方面会受到限制,因为学员录取前和培养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必须回到培养单位继续工作,履行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就属于违约,需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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