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扩展资料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