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称为“唯物主义历史理论”或“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以黑格尔的辩证法,结合费尔巴哈的唯物论(原始唯物论出现于古希腊时代),去解释人类历史演变的过程。
并被列宁、 *** 等人所发展。
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
因其主要关注的是对历史规律的阐明,因而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归入历史哲学,具体地说是一种思辨的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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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内容
1.1 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
1.2 人与社会发展
2 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
2.1 神学前提
2.2 部分学者的批判
3 参考条目
4 参考文献
基本内容[编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发展是客观的和有其特定规律的,其最基本的规律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可能促进或阻碍)。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会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此即斯大林所谓“社会发展五段论”)。
主流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前三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向第四阶段过渡的时代(越南、古巴、朝鲜等自称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1987年的中国 *** 十三大上,中国自称自己在1950年代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编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这两对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贯穿于每一个社会形态的始终,决定着其他各种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是: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不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的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生产关系产生和确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它与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是基本适合的,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
虽然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也有矛盾,人们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对生产关系作某些调整,但却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是: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首先,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一定的上层建筑总是为了适应一定的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在国家政权和意识形式上占统治地位。
第二,经济基础的变革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当经济基础发生变革后,上层建筑迟早会发生变革,以求得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还规定着上层建筑变化发展的方向。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这种反作用表现为,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提供政治保障和意识形态形式。
这种反作用,取决于上层建筑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
当上层建筑适合于经济基础的要求时,它就起到巩固经济基础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时,它就起到阻碍和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表现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第二性的。
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派生的和从属的。
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构成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体现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的基本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进行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
人与社会发展[编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是由人的活动构成的,社会历史规律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
历史唯物主义确定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这一基本观点,这个观点也源于英雄人物和人民群众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确立了其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辩证统一的,但人的本质在是其社会属性,也即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社会属性是具体的、历史的。
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表现。
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编辑]神学前提[编辑]德国犹太裔哲学家卡尔·洛维特在其著作《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历史哲学的神学前提》[1] 中就历史唯物主义的神学前提展开了论述。
洛维特指出:正如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的历史在经济条件中有与其自我表白不一致的“隐秘历史”,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内涵也无法从马克思的自我表白中获得。
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乃是先知主义的精神——根植于马克思自己的存在及其种族之中的弥赛亚主义。
在洛维特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进程的阐释反映了犹太教—基督教解释历史的普遍图式,因而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用经济学语言包装的朝向终极目标前进的救赎史。
部分学者的批判[编辑]中国学者吴思在一次演讲中指出:马克思在进行历史考量的时候把暴力因素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本身不应该是“等价交换”,而是“暴力均衡”只有当人与人之间或者团体和团体之间的暴力达到了均衡,“等价交换”的逻辑才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
若暴力水平间相差悬殊,则整个《资本论》的逻辑都不能达成,因为强者会无条件的吞并弱者。
所以暴力是自主而不是被动的成为历史发展的力量,若不好好考量暴力集团的行为方式和生存逻辑,那么唯物史观的定然是有缺陷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