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有几种
按背文和铸行阶段可分为五式。
1、顺治一式:
第一式为“仿古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顺治十七年停止使用并回收。包括光背、背符号、背纪值三类,其中纪值类有背“一”、“二”与“十·一两”仿明天启大钱试铸品,背符号类有背星、背圈等。
由于仿古式顺治钱从形制、铸造工艺等方面均具有很明显的明朝铸币的特点,故称其为“仿古式”。又因为钱背无纪钱局文字,也称为“无纪局”式,是清朝入关后铸行的唯一一种无纪局标识的制钱。
2、顺治二式:
第二式为 “单汉字纪局式”,该式铸行时间为顺治元年至十年(1644~1653),钱背以单个汉字标示铸造钱局简称,先后有右单字、穿左单字及穿上汉字几类。
由于顺治早期铸钱局众多,故钱背纪局文字较为丰富,共发现十九个钱局,三十一种背文,分别为:右户、上户、右工、上工、右宣、上宣、右临、上临、右延、左延、右云、右同、右蓟、上蓟、右原、上原、右阳、上阳、右河、上河、右浙、上浙、右东、上东、右荆、上荆、上宁、上昌、上襄、上福、上新。
其中:上工、上新未正式发行,仅见数枚样钱,背右延字钱较为罕见,背上延字钱未见真品。旧谱记载背右昌、右宁、上陕、右陕等品种实不存在。顺治十七年仿古式与单汉字纪局式顺治钱一并停用,并被收兑销毁。
《清文献通考·卷十三·钱币考》;“国初,尚仍其制,嗣后有铸汉文,户工字及各省镇地名一字,于钱幕之上,或钱幕之右者,皆顺治十年以前之制。”说明仿古式与“单汉字式”为顺治钱的早期形式。
3、顺治三式:
第三式为“一厘”式,钱背穿右以一单汉字标示铸局,穿左书写“一厘”二字。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时间为康熙二年(1663)。
4、顺治四式:
第四式为背“满文”式,钱背书写满文“宝泉”或“宝源”分列穿左右。顺治十四年(1657),户部题准各省铸局一律停铸,仅由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铸背满文局名钱。
《清史稿食货五》记载:“顺治十四年,直省局钱不精,私铸乘之,卒壅不行,悉罢铸,专任宝泉,宝源精造一钱四分重钱,幕用满文,俾私铸,限于作伪,现行钱限三月销毁。”
可见由北京户、工二局改铸顺治背满文“宝泉”、“宝源”重钱是为了达到统一管理防止私铸的目的,也是历史上最重的小平制钱。背“满文”式制钱铸行时间为顺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钱体大而厚重,钱背铭文改为双满文形式,较之前顺治钱有很大不同。
从这一式开始,清朝制钱在形制从上沿用明朝的时代进入了真正的清钱时代,背满文宝泉、宝源形式的制钱一直延续至清末宣统时期。它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5、顺治五式:
第五式为“满汉文”式,钱背分别以满、汉书写铸钱局简称,分列穿左右。铸行时间为顺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
据《清朝通志》所载:顺治十七年(1660)户部又重定顺治通宝背文制式,除宝泉局、宝源局续_背满文式外,提准重开十五个地方钱局,并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开铸新钱,每文重一钱四分,其背文由穿右省府局汉文局名,穿左为满文局名,故称满汉文式。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爱新觉罗·福临至北京。为了稳定流通铸币混乱的局面,一方面有选择地继续沿用明代旧钱,另一方在北京设中央钱局开铸“顺冶通宝”钱。新钱每文重量定为一钱与明钱兑换。
这一举措逐渐统一了流通钱的形制,为恢复国民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然而作为刚刚入关的清朝政府推行顺治通宝钱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先后经历了五次重要的改革,最终完成了脱离明代而建立清代铸币体系的过程。
五次货币改制铸就了五种形式的顺治通宝钱,这就是闻名于世的顺治五式。每一式顺治通宝自成体系又互相关联,为我们后来的收藏和研究者提供了丰富多彩、趣味无穷的实物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顺治通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