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过户
法律主观:
在当地的车管所办理,领填《变更表》,就可以了。1、向当地公安车管站领填《变更表》一式二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对照行驶证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在车主申请栏目加盖新车主印章,单位车辆附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私车交附车主身份证复附件。2、新车主还需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到当地公安车管站办理送检手续由车管站在过户表上签注意见,并将原《机动车登记表》一同附上。附:在车管业务窗口办理过户登记时,车管业务员会在《变更表》的审核意见栏签注意见,在原底册及行驶证的相应给予登记签章,在微机进行车牌过户登记,经当班科领导复核后,需到收费处交纳有关费用,重新打底卡。北京车牌过户需要注意的事项:1、申请车牌过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第二,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第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处理完毕。2、旧车出售后,原车主手里的牌照是可以申请保留并继续使用的,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原车主只要在获得更新指标后的6个月内,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提交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即可,否则过期作废!3、满足条件的车主提交申请并成功保留旧车牌照后,可以将旧车牌照上交管理部门以换取纯新的车牌,车牌号码没变,还是原来的旧车牌号码,只不过换了一张崭新的牌子而已,即使没有污损也要上交。这个保留车牌号码可以使用到新购的新车上面,但如果你新买的是一辆二手车,这个车牌号码就不能继续使用了。此外,如果你购车不足三年或者超过半年逾期申请,牌照就没办法被保留下来。这种情况下,旧牌照只能注销作废了,不管你是买新车还是买二手车,都需要重新申请新车牌。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