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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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客观: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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