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以上统招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体、美全面发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四)年成绩总平均绩点(系)推免生名额内。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四)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以上发明、创新奖励的学生,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