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提高防骗意识?
我认为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就能提高防骗意识了。
一,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收到含有链接的短信或来源不明的微信红包一定要多加留意,其中可能含有钓鱼网址,不点击可疑链接,不在陌生网站输入个人重要隐私信息。
三,如遇陌生号码打来电话或发来信息,声称航班延误或取消,不要轻信,应登录航空公司官网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查询,谨防受骗,ATM机不可办理机票退改签业务,凡是要求利用ATM机办理机票退改签业务的都是骗子。
四,凡是以“中奖”、发放补贴、申领助学贷款为名向你索要手续费、税费等金钱的,或要你转账汇款的,一定是诈骗。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ATM机转账汇款的,延迟24小时到账,如果发现被骗,可以在24小时内向ATM机所属银行申请撤销这笔汇款。
六,网购的时候应该保持警惕,不要在交易过程中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不要随意输入用户名密码。收到的各类验证码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
七,包括公检法机关在内的任何单位都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一旦提到“安全账户”一定是电信网络诈骗。
八,银行不会在ATM机上粘贴卡片等物品,客户取款时应先检查取款机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也可以拨打114,查询相应银行的客服电话号码后,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九,诈骗分子假冒电视栏目或者机构之名,通过信息群发的方式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一旦有人点击信息里的网页链接,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者拨打所谓的客服电话就会被骗。
十. QQ、微信等聊天过程中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文件,以防遭受木马攻击。在与好友聊天中涉及借款、汇款问题时,要设法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如果自己的QQ、微信被盗,要及时通知亲朋好友,防止他人上当受骗。
个人信息泄露、贩卖等现象突出已成为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许多电信网络诈骗方式都以获取被害人隐私信息为先决条件和必经步骤,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把好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杜绝隐私外泄对于避免财产损失至关重要。
应对方法
① 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务等重要信息。不将身份证照片或号码保存在手机中。
② 要保管好个人账户信息。在相关网站输入账号、手机号码、查询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前要谨慎核实域名真实性,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谨防钓鱼陷阱。
02
绝不出租出售“两卡”
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方法
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绝不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以免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否则,5年内将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若发现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03
加强账户安全管理
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部分群众银行账户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因此,提高银行账户安全性,给自己的账户上好“锁”,是风险防范的关键一环。
应对方法
① 为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
② 不在其他任何网站上设置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
③ 不向任何人透露或转发短信验证码及其他形式的动态密码。
此外,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近期印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需进行清理;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涉案账户,要中止业务往来等。
上述规定从银行支付端设置防线,群众应积极配合银行执行相关规定,保障自身财产安全权益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