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费券发放时间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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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杭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暨“十送”关爱行动有关情况。
今年,杭州市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申领电子消费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电子消费券如何申报?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电子消费券如何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
2.使用时间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支持线上消费)。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电子消费券。
抽奖活动怎样参与?
1.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
2.参加资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张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
3.奖品发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宝”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人员(可在“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元宵抽奖”查看中奖情况)。
(四)退款办法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离杭,可通过“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四、咨询服务
1.线上咨询。“亲清在线”将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每天09:00—19:00,提供“亲清D小二”线上客服服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解释、问题咨询。申报单位可通过政策兑付页面和互动交流版块向“亲清D小二”发起咨询。
2.热线咨询。开通以下咨询热线:
(1)政策咨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天09:30—17:30)
(2)消费券领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动结束)
今年,杭州市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申领电子消费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电子消费券如何申报?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电子消费券如何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
2.使用时间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支持线上消费)。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电子消费券。
抽奖活动怎样参与?
1.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
2.参加资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张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
3.奖品发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宝”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人员(可在“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元宵抽奖”查看中奖情况)。
(四)退款办法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离杭,可通过“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四、咨询服务
1.线上咨询。“亲清在线”将在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每天09:00—19:00,提供“亲清D小二”线上客服服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解释、问题咨询。申报单位可通过政策兑付页面和互动交流版块向“亲清D小二”发起咨询。
2.热线咨询。开通以下咨询热线:
(1)政策咨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天09:30—17:30)
(2)消费券领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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