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最高价值
法治最终的目的是充分尊重和扩展人权。
法治的目的是人,法治的最高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应该是人的价值的最高目标,即人的全面发展、全面人性的培育。法治通过对人的行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创造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并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即用法律治理。因此,要说法治的目的,首先要明白法律是什么,法律的最高价值要求是什么,只有知道了法的价值追求才能看清法治目标,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阶级意志,代表统治阶级利益,调整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