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领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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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有关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厅党组成员、督查专员、巡视员、总工程师、总规划师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
主持省水利厅全面工作。
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新弘
负责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后续有关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建设运行管理处,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协调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协调联系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水利投融资等工作。
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_楠
负责资产财务、农村水利、水利乡村振兴、工程管理、水利反恐、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等工作。
分管资产财务处、农村水利水电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
四、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洪斌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主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五、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
负责河(湖)长制、科技外事、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工作。
分管河长(湖长)制工作处、科技外事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
六、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李伯根
负责水文工作。
主持省水文水资源局全面工作。
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
负责政策法规、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业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监督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
八、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霍玉河
负责机关政务、机关党建、人事、保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水利信息化、水利科学研究等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九、督查专员(副厅级)邹松
督查兴水润滇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河(湖)长制等重点水利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级巡视员胡荣
协助胡朝碧同志抓好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湖泊革命”攻坚战、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水利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一级巡视员和俊
协助霍玉河同志抓好机关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二级巡视员罗瑞祥
协助_楠同志抓好水利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助杨国柱同志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总工程师江鸿杰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
协助张新弘同志抓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工作。
十四、总规划师浦承松
负责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
协助张新弘同志抓好全省各类水利规划的实施监督。
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是:张新弘—_楠、高嵩—李伯根、杨国柱—霍玉河、邹松—胡荣、和俊—罗瑞祥、江鸿杰—浦承松。
根据有关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厅党组成员、督查专员、巡视员、总工程师、总规划师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
主持省水利厅全面工作。
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新弘
负责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后续有关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处、建设运行管理处,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协调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协调联系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水利投融资等工作。
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_楠
负责资产财务、农村水利、水利乡村振兴、工程管理、水利反恐、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等工作。
分管资产财务处、农村水利水电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
四、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洪斌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主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五、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
负责河(湖)长制、科技外事、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工作。
分管河长(湖长)制工作处、科技外事处、水旱灾害防御处、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
六、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李伯根
负责水文工作。
主持省水文水资源局全面工作。
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
负责政策法规、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业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监督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省调水中心。
八、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霍玉河
负责机关政务、机关党建、人事、保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水利信息化、水利科学研究等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九、督查专员(副厅级)邹松
督查兴水润滇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河(湖)长制等重点水利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级巡视员胡荣
协助胡朝碧同志抓好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湖泊革命”攻坚战、农村供水保障等重点水利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一级巡视员和俊
协助霍玉河同志抓好机关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二级巡视员罗瑞祥
协助_楠同志抓好水利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助杨国柱同志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完成厅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总工程师江鸿杰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
协助张新弘同志抓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工作。
十四、总规划师浦承松
负责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
协助张新弘同志抓好全省各类水利规划的实施监督。
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是:张新弘—_楠、高嵩—李伯根、杨国柱—霍玉河、邹松—胡荣、和俊—罗瑞祥、江鸿杰—浦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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