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学理论
什么是文学理论:
文学理论是指有关文学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原理、原则。文艺学的一个门类。广义的文艺学,是研究文学艺术的科学;狭义的文艺学,只研究文学。传统的习惯把它分成三个门类:文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
它们都以文学为研究对象,都要求把历史的、现实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和逻辑的研究结合起来。文学史重在对文学的历史研究;文学批评重在对文学的现实研究;文学理论则重在对文学作逻辑的研究。从古往今来的文学现象中,找出文学的本质和规律,揭示文学的不同形态的特点。
文学理论研究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文学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其中包括它与其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以及一切艺术所共有的普遍性,也包括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
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学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和所起的社会作用,其中包括它与其他社会现象共有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所独具的功能和作用;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研究文学本身的不同形态(抒情的、叙事的、戏剧的)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渗透和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文学种类、体裁;研究文学的创作过程及其规律,其中包括方法、风格和流派等等。
文学理论不是关于文学的固定不变的法则,而是文学实践经验的概括。它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等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推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的前进。文学理论也吸取文学史的研究成果,从而又对文学史研究发生影响。
文学理论本身,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关于中国文学理论的发展(见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关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发展(见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也均如此。
文学理论性质
通常把研究文学的诸学科称为文艺科学或文艺学。它包括三个分支,即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文艺学包括广义的文艺学和狭义的文艺学,上面所说的是广义的文艺学,狭义的文艺学主要就是指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是文艺学的三大分支学科(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之一。以文学活动为研究对象,系统阐述文学活动的审美特征和文学发展的历史规律;反过来,对文学活动具有认识和实践的双重意义,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提供系统的价值体系和方法体系。与其它分支学科有着密切联系。以文学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科学方法为研究对象。文学活动的四要素(世界,作家,作品,读者)规定了文学理论四个方面的任务:观念论,创作论,文本论,接受论。
文学理论品格
文学理论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鲜明的价值取向。它的实践品格在于:它来源于文学实践,同时又受文学实践的检验,并进而指导文学实践活动。
其价值取向品格在于:它作为文学实践活动经验的总结,总是打上阶级或阶层的烙印,体现出明确的价值取向。同一客体可以形成多对象,并可运用多视角、多方法加以研究,所以形成了多样化形态
基本形态
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文学文化学
自主性
所谓文学理论的自主性,主要是指文学理论摆脱了政治的束缚,使文学理论回归自身。几十年来的沉重的政治管制,使中国文学理论完全成了一些政治家手里的、不断朝令夕改的某些政治行为的等价物,文学理论完全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尊严与价值。
如今,文学理论分清了与政治的界限,作为一门独立的学问,开始建立起自身的学理。自然,政治作为一种行政的意识与手段,仍有可能来干预文艺现象,但已不易收到实际的效果,这就是所谓解构了。解构还表过去不少被奉为重要的理论原则,如今已退出文学理论,这也是事实,这是一方面。
现代发展
文学理论的自主性,在于理论自身的学理建设。80年代下半期和整个90年代,是中国文学理论比较全面地建立自身学理的时期,确立自身主体性的时期。
在文学理论学理的探索、建构中,无疑,西方文学理论发生过重要影响;80年代初期,在西方文学理论思潮如潮水般涌入中国的时候,中国文学理论中的西化倾向十分流行。但是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审美研究、作品形式、结构等因素的内在研究,和那时中国美学问题的大讨论,都对中国文学理论改造起到良好的作用。
同时在讨论中,不少学者对现代文论传统进行了有批判的吸收,并且力图打通古今中外。所以到了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中国的文学理论研究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动景象,新说屡起,佳作迭现。
文学理论中的新作,都是在解构旧说的基础上出现的,同时又是新的建构。因此,这十多年的文学理论,不是一味的解构,不是一味地听从外国人说话,不是把外国人的文学理论进行简单的移植,而是在批判。借鉴的基础上,对文学理论既有改造,又力图有所创新,并且卓有成效地创立了一些新的文学理论范畴。
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下,文学理论在不断地走向边缘化,不被人们重视,但是应当承认,文学理论是个有成绩的部门,真正的理论创新,自会留下自己的印痕。自然,不必把成绩估计过高,但也没有理由妄自菲薄。新的理性精神的解构与建构,正是文学理论现代性的体现。
视点形态
中外文学理论史表明,任何一种理论科学都是对文学活动实践经验的理性认识和逻辑概括。而历史同样表明,迄今为止任何一种关于文学的理论概括,都还没有也不可能得到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所有专家认同。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一种理论形态,得到持有共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立场的所有理论家的一致首肯。
这种事实反复出现,说明文学活动实践本身与人类其他认识对象一样,在存在上具有无限的广泛性与丰富性,而人类对文学认识的可能性、优越性和局限性都在于,人们对文学的理论概括必须受制于人类理性思维机能在历史文化中形成的思维普遍法则。
习以为常的理论概括的工作往往是把文学的经验事实纳入一些理性框架,或者说在进行理论概括时,理论家是用一种先在的理性框架去对文学活动的经验事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去寻求和建立一种框架内的明确认识。在文学理论的研究和建构中,理性框架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文化、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
因为理性认识的先在框架是人类认识从具体感性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的加工器具,是人类认识具体事物的认识结构。当然这种认识结构是人自身在实践、历史和文化中形成的,而不是先于人类自身的,也不是超越人类本身的。从人类整体而言,是如此。
但是从个人具体的存在而言,它则是外在和先在的。个人总是通过接受文化传统,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认识结构,去理解现实、认识文学。
这就是说,任何一种成型的文学理论都有它在理论上的框架,都有它在理论上的预定性、约定性、假定性。古今中外文学理论丰硕的成果,就体现于它不是一种单一框架的产物,而是从多种框架、视点去观察、分析、概括文学经验事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