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转让的历史发展
在国外,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是新鲜事物。这项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这项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截至2003年底,美国的按揭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5.3万亿美元,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1.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22万亿美元的32%。
在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1998年7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贷款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02年8月,民生银行正式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率先与锦江财务公司开展了2亿元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2003年7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随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银行间蓬勃开展起来。
国家开发银行成为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转出银行。从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以间接银团贷款的方式率先向民生银行转让20亿元信贷资产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也成为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的积极参与者。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一种特殊的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05年在我国得到了极大发展。2005年初,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推出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监管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2005年12月,中信信托和建设银行联合发行了建元2005-1(发行金额41.77亿元)、中诚信托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行了开元2005-1(发行金额58.37亿元),2006年4月,中诚信托与国开行发行了开元2006-1(发行金额58.37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正式破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