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40

我有一个朋友遇到了网络诽谤,有人把她的姓氏(只有姓氏)以及电话号码发到网上,并说她是小姐,结果她收到了很多骚扰电话。该帖子浏览量没有超过规定的5000。请问:1.如果到公... 我有一个朋友遇到了网络诽谤,有人把她的姓氏(只有姓氏)以及电话号码发到网上,并说她是小姐,结果她收到了很多骚扰电话。该帖子浏览量没有超过规定的5000。请问:
1.如果到公安局报案,能立案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2、该行为构不构成犯罪?涉及到量刑吗?
3.警察能不能(或者有没有权限)查到那人的IP地址从而抓捕他呢?程序是怎样的?那人有没有什么方法反侦察呢?

请大家详细回答以上3点
除了诽谤罪之外,他是否还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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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可断
推荐于2018-03-0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时光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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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同时满足犯罪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等方面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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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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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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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无名卒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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