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是中国政府机构,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进行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进行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依法对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局从前叫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现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别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如有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之行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有的地市的劳动局内设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决人员的就业问题。不过最好的找工作的地方是你所在地市的《人才市场》,那样你能和企业主管人员面对面的交流。
天津劳动局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地址是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
扩展资料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责:
1、养老保险处: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规划、政策;拟订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被征地农民参保预存资金管理制度。
2、劳动关系处: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负责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负责拟订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福利待遇政策。
3、工伤保险处:负责拟订工伤保险规划和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拟订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以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和平区劳动保障局 27218174
河东区劳动保障局 24130995
河西区劳动保障局 28130990
河北区劳动保障局 26012536
红桥区劳动保障局 26372200
南开区劳动保障局 27381338
塘沽区劳动保障局 65271550
汉沽区劳动保障局 25692062
大港区劳动保障局 63223626
东丽区劳动保障局 24390107
津南区劳动保障局 28391671
西青区劳动保障局 27913137
北辰区劳动保障局 26391044
宝坻区劳动保障局 2924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