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的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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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963年10月生,湖北荆门人。法学硕士,现任,法学教授。 1981年9月至1983年6月,在湖北电子工业学校学习;1983年7月至1990年9月,任湖北省电子总公司干部(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6月在湖北省省直政法系统电大法律专业学习);1990年10月至1991年6月,任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现为湖北省警官学院)教师;1991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广东商学院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其间: 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在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挂职任韶关市北江区副区长;2005年1月后,任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2006年2月,任广东商学院法学教授,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华商学院管理系主任;2006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潮州市政府副市长;2009年8月至今任广东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 主要社会工作: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员,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特邀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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