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的学院领导
校训 和毅庄诚
“和”,在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有《老子》:“音声相和”;《国语·周语下》:“乐从和”;《礼记·乐记》:“其声和以柔”等。意指音乐和谐,并可进一步引申为和睦、协调之意,如《广雅》:“和,谐也”等等。今则为温和,谦和,平和,和谐,协调,和衷共济之意,它要求学校无论是在外部的校园环境和内在的人文氛围方面均应做到和谐、平和,和睦快乐,协调美好。
“毅”,分别有《说文》:“毅,有决也”;《论语·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远”;《韩非子·孤愤》:“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等。其意在指明为人为学,应当做到果敢,沉毅,坚毅,志坚不拔,持之以恒,刚毅正直。
“庄”,在《论语·为政》中有:“临之以庄,则敬”;《列子·仲尼》:“师之以庄贤于丘也”;《礼记·曲礼》:“非礼不诚不庄”;《吕氏春秋》:“居处不庄,非孝也”等等。在校训中它意指人的风度仪表、言行举止应端庄持重,教学场所和教学秩序谨严庄重。
“诚”,有《礼记·乐记》:“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说文》:“诚,信也”;《礼记·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韩非子·说林上》:“巧诈不如拙诚”等,均为诚实,诚恳,忠诚,诚挚守信,真挚诚朴,言行一致之意。因此,“诚”是为人守信的一种重要品质和道德规范,是做人之根本,它倡导师生要崇尚真理,探求真知,去做真人。
在1928年出版的《国立音乐院一览》学则之“宗旨”中记载:“本院为国立音乐教育机关,目的在养成音乐专门人才,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期趋向于大同,而培植国民美与和的神志及其艺术。”在1929年出版的《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一览》之“院训育委员会章程—任务”一栏中有言:“本委员会以发展学生之健全精神,养成优美人格为任务”。因此,正有如儒家典籍《礼记·大学》之开篇所言:“大学之道,在于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国立音专校训“和毅庄诚”所昭示的是国立音专追求“尽善尽美”之艺术佳境与完美人格的至高理想,以及发展健全精神、优美人格,修己立人,化民成俗,“培植国民美与和的神志及其艺术”,改良社会风气的大教育观。 教学传统 重视基础、严格教学、精于实践 校徽 徽志为中国古代乐器编钟和古希腊乐器里拉琴结合的编钟形图案,下方有“since1927”、“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CONSERVATORYOFMUSIC”字样;
徽章题有“上海音乐学院”字样。 校歌 国立音乐院院歌 神州大地蟠东方,
沉沉数千载,典乐复职宏国光。
学府植立坚中央,与民游艺声堂堂。
朝阳威风,一哕呜高冈。
析理、善术、审音、辨物,
大同之声,盈耳兮洋洋!
(间奏) 来兮,有志毋相忘!
大道康庄,美兮美兮;
示以周行,呜声和兮乐未央!
一弦一管,化尽宇宙之搀枪;
一唱一和,平尽世俗之披猖。
钟鼓乐之,琴瑟友之,天下公之,永与天地寿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