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委派和选举有什么不同
两者只有一个区别就是产生方式不同:
选举是通过代表投票来决定人选。而委派则是上级组织直接任命相关人员来接任相关工作。
委派举例:
一个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人。于是,两个股东约定,甲去决定董事会的两名,乙去决定董事会的1名。这时候,甲、乙决定出董事会成员的方式就是委派。
选举举例:
一个股东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监事1名,那么,甲乙两个股东选举出乙为该公司监事。这时候,该监事的决出方式就是选举。
产生方式详细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职权。
此外,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具了相当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身份。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其产生由公司章程决定。 执行董事的产生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委派还有一种就是选任的方式。
扩展资料
执行董事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董事
委派和选举只有一个区别。委派是直接任命,而选举的话需要公司的股东进行投票。
委派举例:
一个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人。于是,两个股东约定,甲去决定董事会的两名,乙去决定董事会的1名。这时候,甲、乙决定出董事会成员的方式就是委派。
选举举例:
一个股东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监事1名,那么,甲乙两个股东选举出乙为该公司监事。这时候,该监事的决出方式就是选举。
扩展资料:
执行董事职能责任: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也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行董事
那么,在董事的产生方式中,委派和选举是不一样的。
委派举例:
一个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人。于是,两个股东约定,甲去决定董事会的两名,乙去决定董事会的1名。这时候,甲、乙决定出董事会成员的方式就是委派。
选举举例:
一个股东由甲、乙两个股东,该公司设立监事1名,那么,甲乙两个股东选举出乙为该公司监事。这时候,该监事的决出方式就是选举。
委派和选举的区别有一点:选举应该是这几个人之间的;而委派,可以委派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