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的由来
新四军名称来源于第二次国共合作。
新四军全称是“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是“新四军”隶属于国民党军队战斗序列,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进行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的队伍,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之一。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迫于日军进攻上海,威胁南京,终于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关于南方各省红军游击队组成一个军,于大江南北和闽浙两省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新四军是主要由项英创建的,实质不受国民政府指挥的中共军事力量。抗战结束后,新四军番号继续被沿用到1947年2月才撤销,原新四军部队主力除第3师(黄克诚部)开赴东北加入东北野战军,第5师(李先念部)改编为中原军区外,其余主力改编为华东野战军,1949年1月改称第三野战军。
新四军军服
新四军军服主要品种有军帽、军衣、军裤、军大衣、标志符号等。军帽分单帽和棉帽。常见的单帽为直筒式帽墙,平面圆帽顶,带弧形帽檐和帽围,帽围前端成坡状,后端齐帽顶。帽围两端靠两粒小钮扣结合在一起,在帽墙前面正上方帽围结合的部分缀钉一枚“青天白日”图案的圆形金属帽徽(国民革命军陆军帽徽)。
棉帽帽檐与单帽相似,帽围平时系于帽顶,冬季可以放下,下端可达脖颈,用一粒扣和搭绳系住,起到护脖、护耳的作用。抗战胜利后不久,新四军英文缩写臂章不再使用,启用中文“新四军”字样的臂章,此臂章一直使用到1947年新四军番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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