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进网络安全什么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优点: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是安全保障的重要一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安全评估、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应急咨询方面检查服务。
充分借助社会机构的技术力量为政府履职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解决安监干部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所带来的优点:一是政府在社会化服务机构引进方式上的主导性;二是政府监督管理的补充性:三是社会服务机构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