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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中立国是什么?世界上被承认的永久中立国有哪些?你知道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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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在世界近二百个国家中,已有7个宣布为永久中立,并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分别是瑞士、奥地利、瑞典、芬兰、哥斯达黎加、土库曼斯坦和爱尔兰。永久中立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是瑞士。也有资料显示瑞士是《国际法》中唯一明确规定的永久中立国。
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在海牙第五公约《中立国和人民在陆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关于中立国在海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中有规定。在冲突里中立属于主权受限,和不结盟是有区别。许多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宣布中立。但二战中大部分中立国都被占领,在二战末期,全欧洲只剩爱尔兰、瑞典、瑞士(含列支敦士登)仍维持中立。后来有人质疑这几个国家当时的中立性,认为爱尔兰秘密参与同盟国,瑞典和瑞士与纳粹德国有微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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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普遍承认的永久中立国:奥地利,芬兰,爱尔兰,瑞士,瑞典,土库曼斯坦,哥斯达黎加
自称的永久中立国:列支敦士登,柬埔寨,梵蒂冈,摩尔多瓦
自称的永久中立国:列支敦士登,柬埔寨,梵蒂冈,摩尔多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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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中立国”,是指一个国家由于完全置身于其他国家间所进行的战争之外,对交战双方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而取得的法律地位。在发生武装冲突时,对交战的任何一方都不采取敌对行动的国家,在冲突里中立属于一种主权受限,和不结盟是有区别的。
1907年的海牙第五公约(《陆战时中立国及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海战时中立国权利和义务公约》),规定了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公约最重要的一条是:当某些国家之间发生
中立国的义务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中立国不得对交战国提供与进行战争有关的直接或间接援助。为此而付的种种义务称为回避义务;
第二,中立国必须防止交战国为进行战争而利用其领土,这类义务称防止义务(也有把回避义务和防止义务合称为公平义务的);
第三,中立国在本国国民做出对某一交战国进行有利的行为而遭受损害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默许(受损害的内容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哪一种,中立国均不能行使外交保护权),这类义务称为默许义务。
战争时,每个希望保持中立的国家应正式发表中立宣言,在交战过程中,中立国可以撤消、改变或修正其中立地位。交战各国不得使用中立国领土为其活动基地,不得在中立国领土上进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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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国分战时中立国和永久中立国。
战时中立国是指在国际战争开始后,保持中立状态的国家。
永久中立国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
目前国际承认的永久中立国
奥地利
芬兰
爱尔兰
列支敦斯登
土库曼
瑞典
瑞士
梵蒂冈
新加坡
1907年的海牙第五公约(《陆战时中立国及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海战时中立国权利和义务公约》),规定了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公约最重要的一条是:当某些国家之间发生
中立国的义务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中立国不得对交战国提供与进行战争有关的直接或间接援助。为此而付的种种义务称为回避义务;
第二,中立国必须防止交战国为进行战争而利用其领土,这类义务称防止义务(也有把回避义务和防止义务合称为公平义务的);
第三,中立国在本国国民做出对某一交战国进行有利的行为而遭受损害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默许(受损害的内容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哪一种,中立国均不能行使外交保护权),这类义务称为默许义务。
战争时,每个希望保持中立的国家应正式发表中立宣言,在交战过程中,中立国可以撤消、改变或修正其中立地位。交战各国不得使用中立国领土为其活动基地,不得在中立国领土上进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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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国分战时中立国和永久中立国。
战时中立国是指在国际战争开始后,保持中立状态的国家。
永久中立国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
目前国际承认的永久中立国
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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