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里有哪些细思极恐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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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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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的《纵囚论》是古文名篇。唐太宗放死囚回家,来年死囚悉数归队受死,太宗随即将其赦免,此事于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均有记载。欧阳修对这种政治作秀的批判也成为经典。但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意。 贞观六年,唐太宗放走的死囚人数,按旧唐书记载为290人,按新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为390人,按贞观时期200多万户的人口计算,虽然不是什么小数,但在死罪罪名甚多的古代也算是手段温和。但是只要把史书向前翻两年,就可以看到: “...是岁(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 ——《旧唐书·刑法志》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在此数字上与旧唐书完全一致。贞观四年的29人,是全年判决的死刑数量。而贞观六年的290或390人,是太宗在十二月复核时的在押数量,之前有没有本年已决的犹未可知。也就是说,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唐朝的死囚数量至少变成了之前的十倍。在一个政治清平,经济上升的年代,如果理解成单纯的犯罪增加,是有些可疑的。 那么在这两年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翻开贞观五年的历史,最大的一桩案件莫过于大理丞张蕴古的死刑案,史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河内人李好德,风疾瞀乱,有妖妄之言,诏按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贯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奏事不实。太宗曰:‘吾常禁囚于狱内,蕴古与之弈棋,今复阿纵好德,是乱吾法也。’遂斩于东市......” ——《旧唐书·刑法志》 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认为一位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位好管闲事的纪委官员于是参了一本,告发法官与犯人家属的不正当关系,结局就是皇帝大怒之下,把这位倒霉的法官给咔嚓了。 做完此事,皇帝陛下产生了深深的悔意。由此对死刑的复核制度进行了改革。 “......既而悔之,因诏:‘自今有死罪,虽令即决,仍三覆奏乃行刑。’......” ——《资治通鉴·唐纪九》 由于执行不力,唐太宗还特地细化了要求 “......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 ——《资治通鉴·唐纪九》 复核不仅有次数要求,还有了时间要求。饶是史书上记了一笔“全活甚众”,但还是多了九倍的死囚。 因为,这些政策,根本没有什么卵用。 “太宗既诛张蕴古之后,法官以出罪为诫,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焉,由是刑网颇密。帝尝问大理卿刘德威曰:‘近来刑网稍密,何也?’德威对曰:‘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所由吏皆深文。’......” ——《旧唐书·刑法志》 曾经有一个胆子大的法官,想要放过一个囚犯,等来的却是身首异处的结局。于是所有法官都学会了宁肯错杀也不错放的手段,这是血淋淋的生存法则。太宗用自己的屠刀抹杀了自己仁政的理想,最后也只能靠一出纵囚的大戏重新挽回人心了。 至于那个靠揭发同僚上位的权万纪,在群臣眼里成了卑鄙小人。最后死于皇子叛乱,乃至被肢解,下场也很是悲惨。 ………………………分割线……………………… 对于张蕴古案,在《贞观政要》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鞫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 ——《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 太宗一开始答应了张蕴古的请求,于是张蕴古偷偷告诉了李好德,大家一起愉快地下象棋/斗地主/打麻将…… 好吧,这其实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由此看来,张蕴古与李好德的关系确实有些不清不楚,而李好德是否有疯病也值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然而,张蕴古获死,导致法官不敢再轻易“出罪”,变相使得不应入罪的人入罪,增加了冤案,却是不争的史实。贞观六年的三百死囚,中间有多少是不该死之人,我们无从知晓了。而这样一来,欧阳修在《纵囚论》中提出的,把这一批死囚都砍掉,下一批再放,实在算不上什么好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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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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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的《纵囚论》是古文名篇。唐太宗放死囚回家,来年死囚悉数归队受死,太宗随即将其赦免,此事于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均有记载。欧阳修对这种政治作秀的批判也成为经典。但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意。

贞观六年,唐太宗放走的死囚人数,按旧唐书记载为290人,按新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为390人,按贞观时期200多万户的人口计算,虽然不是什么小数,但在死罪罪名甚多的古代也算是手段温和。但是只要把史书向前翻两年,就可以看到:

“...是岁(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
——《旧唐书·刑法志》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在此数字上与旧唐书完全一致。贞观四年的29人,是全年判决的死刑数量。而贞观六年的290或390人,是太宗在十二月复核时的在押数量,之前有没有本年已决的犹未可知。也就是说,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唐朝的死囚数量至少变成了之前的十倍。在一个政治清平,经济上升的年代,如果理解成单纯的犯罪增加,是有些可疑的。

那么在这两年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翻开贞观五年的历史,最大的一桩案件莫过于大理丞张蕴古的死刑案,史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河内人李好德,风疾瞀乱,有妖妄之言,诏按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贯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奏事不实。太宗曰:‘吾常禁囚于狱内,蕴古与之弈棋,今复阿纵好德,是乱吾法也。’遂斩于东市......”
——《旧唐书·刑法志》
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认为一位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位好管闲事的纪委官员于是参了一本,告发法官与犯人家属的不正当关系,结局就是皇帝大怒之下,把这位倒霉的法官给咔嚓了。

做完此事,皇帝陛下产生了深深的悔意。由此对死刑的复核制度进行了改革。
“......既而悔之,因诏:‘自今有死罪,虽令即决,仍三覆奏乃行刑。’......”
——《资治通鉴·唐纪九》
由于执行不力,唐太宗还特地细化了要求
“......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
——《资治通鉴·唐纪九》
复核不仅有次数要求,还有了时间要求。饶是史书上记了一笔“全活甚众”,但还是多了九倍的死囚。
因为,这些政策,根本没有什么卵用。
“太宗既诛张蕴古之后,法官以出罪为诫,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焉,由是刑网颇密。帝尝问大理卿刘德威曰:‘近来刑网稍密,何也?’德威对曰:‘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所由吏皆深文。’......”
——《旧唐书·刑法志》
曾经有一个胆子大的法官,想要放过一个囚犯,等来的却是身首异处的结局。于是所有法官都学会了宁肯错杀也不错放的手段,这是血淋淋的生存法则。太宗用自己的屠刀抹杀了自己仁政的理想,最后也只能靠一出纵囚的大戏重新挽回人心了。

至于那个靠揭发同僚上位的权万纪,在群臣眼里成了卑鄙小人。最后死于皇子叛乱,乃至被肢解,下场也很是悲惨。

………………………分割线………………………

对于张蕴古案,在《贞观政要》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
“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鞫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
——《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

太宗一开始答应了张蕴古的请求,于是张蕴古偷偷告诉了李好德,大家一起愉快地下象棋/斗地主/打麻将……

好吧,这其实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由此看来,张蕴古与李好德的关系确实有些不清不楚,而李好德是否有疯病也值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然而,张蕴古获死,导致法官不敢再轻易“出罪”,变相使得不应入罪的人入罪,增加了冤案,却是不争的史实。贞观六年的三百死囚,中间有多少是不该死之人,我们无从知晓了。而这样一来,欧阳修在《纵囚论》中提出的,把这一批死囚都砍掉,下一批再放,实在算不上什么好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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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的《纵囚论》是古文名篇。唐太宗放死囚回家,来年死囚悉数归队受死,太宗随即将其赦免,此事于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均有记载。欧阳修对这种政治作秀的批判也成为经典。但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意。

贞观六年,唐太宗放走的死囚人数,按旧唐书记载为290人,按新唐书与资治通鉴记载为390人,按贞观时期200多万户的人口计算,虽然不是什么小数,但在死罪罪名甚多的古代也算是手段温和。但是只要把史书向前翻两年,就可以看到:

“...是岁(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
——《旧唐书·刑法志》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在此数字上与旧唐书完全一致。贞观四年的29人,是全年判决的死刑数量。而贞观六年的290或390人,是太宗在十二月复核时的在押数量,之前有没有本年已决的犹未可知。也就是说,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唐朝的死囚数量至少变成了之前的十倍。在一个政治清平,经济上升的年代,如果理解成单纯的犯罪增加,是有些可疑的。

那么在这两年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翻开贞观五年的历史,最大的一桩案件莫过于大理丞张蕴古的死刑案,史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河内人李好德,风疾瞀乱,有妖妄之言,诏按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贯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奏事不实。太宗曰:‘吾常禁囚于狱内,蕴古与之弈棋,今复阿纵好德,是乱吾法也。’遂斩于东市......”
——《旧唐书·刑法志》
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认为一位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一位好管闲事的纪委官员于是参了一本,告发法官与犯人家属的不正当关系,结局就是皇帝大怒之下,把这位倒霉的法官给咔嚓了。

做完此事,皇帝陛下产生了深深的悔意。由此对死刑的复核制度进行了改革。
“......既而悔之,因诏:‘自今有死罪,虽令即决,仍三覆奏乃行刑。’......”
——《资治通鉴·唐纪九》
由于执行不力,唐太宗还特地细化了要求
“......丁亥,制:‘决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进酒肉,内教坊及太常不举乐。皆令门下覆视。有据法当死而情可矜者,录状以闻。’由是全活甚众。其五覆奏者,以决前一二日,至决日又三覆奏;唯犯恶逆者一覆奏而已。......”
——《资治通鉴·唐纪九》
复核不仅有次数要求,还有了时间要求。饶是史书上记了一笔“全活甚众”,但还是多了九倍的死囚。
因为,这些政策,根本没有什么卵用。
“太宗既诛张蕴古之后,法官以出罪为诫,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焉,由是刑网颇密。帝尝问大理卿刘德威曰:‘近来刑网稍密,何也?’德威对曰:‘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所由吏皆深文。’......”
——《旧唐书·刑法志》
曾经有一个胆子大的法官,想要放过一个囚犯,等来的却是身首异处的结局。于是所有法官都学会了宁肯错杀也不错放的手段,这是血淋淋的生存法则。太宗用自己的屠刀抹杀了自己仁政的理想,最后也只能靠一出纵囚的大戏重新挽回人心了。

至于那个靠揭发同僚上位的权万纪,在群臣眼里成了卑鄙小人。最后死于皇子叛乱,乃至被肢解,下场也很是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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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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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被抓后,有一个挥舞着狼牙棒的人鱼想要打死邓超,但后来瞬间就决定不杀邓超了,他放下武器说,"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哎"。与前面张牙舞爪的样子形成反差,看起来很好笑。然而后面人类去船舱围捕人鱼时,第一个从海里逼出来的就是那条拿着狼牙棒的人鱼然而人类可没有像他一样手软,手起刀落,砍死再说。犹犹豫豫没有杀死邓超的人鱼,却第一个被人类砍死。周星驰特地这样设计,真是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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