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帮忙看看下面这题。
2018-08-29
碰到过
我会和有关部门联系,你们监控不完善,可以停业整顿。这种行为是对我们的侮辱。
没有相关法律的制约,世界将变成一团乱麻
我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国家有很多法律都是关于此类境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超市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搜查顾客的身体,在无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更无权认定顾客有偷窃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除法定机关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搜查公民的身体。
(2)《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3)《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超市搜身是违法的,受害人可以在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超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没有这些法律傍身,那人们就没有了人权,人权在国家有非常高的地位。所以我们不仅要守法,还要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