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打发票的购买流程是什么?
具体操作如下: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 购领发票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发票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手续:需带发票购领簿;发票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
领购发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公章或财务章。
3、 首次购票时需携带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填写完整的《领购普通发票(国标机打发票)申请确认表》或《领购普通发票(定额和非国标机打发票)申请确认表》。
4、 领购国标税控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用户卡(首次领购机打发票时也需要携带空卡)。
2.再次购买发票应携带哪些资料
纳税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公章或财务章。
3、领购国标税控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用户卡。(注:去税务机关办理前,应先在本单位用税控卡读取税控装置中的数据。)
4、上次购票的票据工本费收据(第三联)。
友情提醒:
1、凡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上需注明“经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